古巴公布新油气法令 产量分成合同最长40年

2026-10-1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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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Cuba能源和矿业部公布第135号《石油和天然气》法令及配套第184号实施条例,建立覆盖油气勘探、开发、炼制、运输、储存和销售的法律框架,允许国内外企业和个人依法参与相关业务。新规定将于10月19日生效,其中油气产量分成合同期限最长40年,符合条件可延长10年,石油特许经营期限最长30年。

新法令由Cuba国务委员会于9月3日批准,10月12日刊登于第85期《官方公报》。法令同时废止1938年《燃料矿产法》和1959年第635号法律,并保留国家对地下石油、天然气及伴生资源的所有权。新制度适用范围包括陆上油气区块、海底区域、大陆架及专属经济区。

根据第135号法令第21条,投资者可通过产量分成合同、石油特许经营、油田服务合同及法律允许的其他合作模式参与油气勘探开发。产量分成合同可通过招标或符合规定的例外直接授予;石油特许经营原则上采用公开或限制性招标。相关勘探开发活动须经国务委员会批准,再由部长会议授予相应权利。

新法规明确了项目审批与监管分工。Ministerio de Energía y Minas负责行业政策和监管,Oficina Nacional de Recursos Minerales负责油气勘探开发监管、特许经营招标和许可登记。获授权的企业及油田服务商须在开展相关活动前完成登记。投资者取得勘探开发权后,还需按照规定开展资源评价、储量核算和开发方案审批。

新法令要求,油气生产设施在正常运行条件下采取措施避免天然气直接排放及火炬燃烧,并对作业安全、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修复作出规定。对现行合同及协议,新法令规定其已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不因新法生效受到影响。

第184号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油气勘探开发申请、企业资质认证、许可证登记、产量分成合同和特许经营授予程序。同时,法规规定在符合质量、交付期限及竞争性价格要求的情况下,国内货物和服务供应商享有采购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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