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类型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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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号 | 128204452 |
| 描述 |
项目编号:RS/2026/8 项目名称:第17牵引变电站无轨电车电缆更换 采购标的:进行“第17牵引变电站600V供电直流电缆三段馈线区段改造”对象的建筑工程。 CPV代码:45231400-9(输电线建筑工程) 采购类型:公开招标 预估合同总价:698,314.00欧元(不含增值税) 设计依据: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6《建筑构想设计文件》以及附件5《工程量与费用清单》执行,并遵守拉脱维亚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第三方设施协调:若施工涉及改造不属于订购方的地下管线等工程设施,承包商有责任履行相关设施所有者提出的要求,并按要求与其签订协议,明确工作移交、文件交付等事宜,该协议必须在相关工程开始前签署。 施工地点:拉脱维亚共和国里加市内指定地点。 施工启动流程: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承包商须向里加市城市规划发展部提交文件,以获取施工启动条件满足证明。施工于该证明签发及施工现场交接文件双方签署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许可与协调责任:承包商须自行获取并承担费用,办理合同约定工作所需的其他机构和企业的各项许可与协调文件。获取这些许可的期限不影响施工启动期限的计算。 市政道路维护责任:在施工期间(自施工现场交接至项目投入使用),承包商有义务负责施工现场及周边相关区域街道的日常维护,确保符合里加市相关市政条例(如日常清洁、坑洞修补、冬季除雪等),并保障行人与交通安全。 建筑垃圾管理:承包商须负责建筑垃圾的清运与合法处置,必须与有资质的废物管理公司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关全部责任与费用。 质量管理体系:投标时需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描述,确保施工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详细施工计划要求:投标技术方案中须包含带日历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图,明确各项工作的顺序、各分项工程计划天数,以及总工期(不超过9个月)和交付使用期(不超过3个月)。 分包管理:若使用分包商,且分包工程价值≥10,000欧元,或投标人依赖其资质的分包商,该分包商必须在拉脱维亚建筑商人登记册注册(或为外国公司并承诺中标后注册)。投标时需提交与分包商的合作协议副本。 关键人员锁定: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道路工程负责人等关键人员,中标后未经订购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更换人员需具备同等或更高资质。 健康保险承诺(评标加分项):投标人可承诺在合同期内为所有参与项目执行的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健康保险。此承诺将在评标中获得额外5分。 履约担保与质保担保:承包商可能被要求提供预付款担保。工程完工后,需提供合同价5%的银行保函或保险单,作为履行3年(对象)及2年(道路标线)质保义务的担保。 合同价格与支付: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期内单价不变。 预计支付流程:合同签订后可支付20%预付款(需提供担保);后续根据月度完成工程量支付进度款,并逐步扣回预付款及保留10%的尾款;最终尾款在项目完工验收、并提供质保担保后支付。 最终结算价不超过预估合同总价698,314.00欧元。 变更管理:施工范围变更(增加或减少)需事先获得订购方书面批准。对于施工中发现的、设计未预见的地下设施问题或技术解决方案变更,可启动变更程序,但此类变更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初始总价的15%。 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合同受拉脱维亚法律管辖。双方争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委托独立专家鉴定,最终可提交拉脱维亚共和国法院诉讼解决。 制裁与合规条款:投标人必须遵守国际及拉脱维亚国家制裁法律,特别是关于欧盟对俄罗斯制裁条例的要求。招标文件包含相关合规声明表格,投标人必须填写。 关键资质要求: 专业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须注册于商业登记簿,并拥有从事道路工程和电压≤1kV的电线敷设工程的权利(须在拉脱维亚建筑商人登记册注册或根据外国法规注册并承诺中标后在拉注册)。 财务要求:流动资产/短期负债≥1.00;所有者权益为正。需提交最近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技术经验(公司):过去5年内,在居民区街道范围内,完成电压≤1kV的地下电缆线路改造/新建/重建工程,且总长度不少于2公里,工程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关键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至少一名,需持有电压≤1kV电线敷设工程施工管理实践证书,且过去5年内负责管理过同类工程,总长度不少于1公里。 道路工程负责人:至少一名,需持有道路工程施工管理实践证书。 (可由同一人兼任上述两个职位) 评标标准(经济上最有利报价): 报价(CE):95分。 计算公式:CE=(最低报价/投标人报价)×95。 人员健康保险(K1):5分。投标人承诺在合同期内为参与履约的全部人员提供符合合同条件的健康保险,可得5分;不承诺则得0分。 总分:100分。得分最高者中标,若同分则报价(CE)得分高者优先。 投标保证金:9,000.00欧元。 可接受形式:银行保函(见附件1范本)、符合特定条件的保险单、或转账至指定账户。 投标文件提交:必须通过电子采购系统的e-konkursu子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要求使用安全电子签名和时间戳。不接受该系统外提交的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市城建部门签发的施工启动条件满足证明次日算起,施工执行期不超过9个月。对象投入使用(包括取得完工证明)自完工验收签署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质保期:对象本身不少于3年,铺设的道路水平标线不少于2年(均自对象投入使用之日起算)。 |
|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