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瓦尔米耶拉市镇火车站枢纽设计、施工监理招标

组织名称 Valmieras novada pašvaldība 国家 拉脱维亚
联系人 Valmieras novada pašvaldības Nekustamā īpašuma apsaimniekošanas pārvaldes ceļu būvinženiere Inese Ko 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 点击查看 地址 Lāčplēša iela 2, Valmiera, Valmieras novads, LV-4201, Latvija
发布时间 2026-02-09 有效期 2026-03-09
信息详情
通知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号 128302223
描述

项目标题:瓦尔米耶拉火车站多式联运公共交通枢纽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监理

采购方名称:瓦尔米耶拉市镇

采购方法律形式:公共法律机构

项目识别号:VNP 2026/011AK

内部识别号:不适用(文件以项目识别号为主)

程序类型:公开招标

合同性质:服务

主CPV代码:71240000-2(建筑、工程和规划服务)

补充CPV代码:71248000-8(项目和文件监督)

项目地点:拉脱维亚,瓦尔米耶拉市,瓦尔米耶拉市镇。具体涉及Cēsu街、Stacijas街、Mazā Stacijas街、Brenguļu街沿线地块。

项目描述:为在瓦尔米耶拉火车站区域创建多式联运公共交通枢纽,提供完整的建设设计服务以及后续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投标必须针对整个项目范围,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方案。

资金:合同由欧盟凝聚政策2021-2027年规划框架下的2.3.1.2措施“多式联运公共交通网络”共同资助。

初步设计与概念规划:基于采购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进行场地分析、交通流量研究,并提出多式联运枢纽的总体概念规划和初步设计方案。

详细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获批后,编制全套、详细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涵盖土建、结构、道路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方面,确保符合拉脱维亚及欧盟相关建筑、安全和环境法规。

交通工程设计:专门设计优化火车站周边的道路交通流线,包括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自行车及行人通道的布局、信号灯、标志标线等,实现高效、安全的多式联运接驳。

景观与公共空间设计:设计枢纽区域的景观美化、街道家具、照明、导视系统以及无障碍设施,创造宜人、功能完善的公共空间。

公用事业协调与设计:协调并设计项目区域内所需的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等所有地下及地上公用设施管线网络的迁移、改造或新建方案。

工程造价估算(概预算):编制与各设计阶段相对应的详细工程造价估算,为采购方提供成本控制依据。

报批与协调服务:负责将设计文件提交给瓦尔米耶拉市镇建设局及其他相关主管机构进行审批,获取所有必要的施工许可和批文,并代表采购方与各市政部门进行技术协调。

施工阶段设计支持:在施工期间,解答承包商关于设计图纸的疑问,根据现场情况签发必要的设计变更或技术澄清文件。

施工监理服务(单独合同):在采购方实施建设期间,提供全面的施工监理服务,包括监督承包商按图施工、检查材料质量、控制施工进度、审核工程量、主持现场周会、编制监理报告等,确保工程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完成。

健康安全与环境(HSE)管理整合:在设计阶段充分考虑施工及运营期间的健康、安全和环境因素,并在监理阶段监督承包商HSE计划的实施。

关键人员配置与资格要求:必须配备并承诺在整个项目期间使用以下关键人员。

至少一名持有有效道路设计证书的认证建筑专家(作为负责的建设项目经理);

至少一名具备有效证书或景观建筑高等教育学历的景观建筑师。

项目经验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证明在过去3年(2023-2026)内,成功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规模和复杂性的道路/街道改造或新建项目的设计服务。

项目经理经验要求(评分项):指定的负责的建设项目经理在过去3年内领导类似项目的经验将作为评分标准(10分),经验越丰富得分越高。

设计成果交付:最终设计成果需通过建筑信息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并附有一份纸质副本。成果交付后,所有相关知识产权将无偿转让给采购方。

质量控制与缺陷责任:设计师对其设计成果的质量、合规性及可施工性负全责。如在后续施工或使用中发现因设计错误或疏漏导致的缺陷,设计师需自费进行修正。

合同管理与沟通:在设计阶段,需每两周与采购方召开一次会议,审查设计进展。建立有效的项目沟通和文档管理流程。

分包管理:允许在采购方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分包,特别是对于价值不低于10,000欧元(不含税)的专业服务。投标时需提交拟分包商名单。

保险要求:中标方必须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的建筑专家购买并维持有效的职业责任保险,保险期限需覆盖整个设计和施工期。

投标评估标准:“最具经济优势的投标”。价格权重为90分(最低价得满分),负责的建设项目经理经验权重为10分。

欧盟资金合规:所有流程、文档和报告必须符合欧盟资助项目的相关财务与程序规定。

投标方式:必须通过电子方式,在拉脱维亚电子采购系统(EIS)的电子招标子系统提交。

投标语言:拉脱维亚语

法律依据:欧盟指令2014/24/EU;拉脱维亚《公共采购法》。

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需提交联合协议,明确各成员分工。若中标,需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合伙协议或成立法人实体。

预付款:不提供。

支付条件:设计工作款项在设计成果验收移交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支付。监理款项根据单独监理合同,按每月完成进度支付80%,剩余20%于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

申诉机构:不适用(由采购方招标委员会负责程序,争议可能诉诸行政法院,但文件中未指定具体机构)。

其他重要信息:投标人必须提交欧洲单一采购文件(ESPD)作为符合资格要求的初步证明。

文件 附件.pdf (486.48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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