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类型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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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号 | CEZB260401109 |
| 描述 |
招标编号: CEZB260401109 招标名称: 宁夏电力灵武公司1-4号机组脱硝CEMS系统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采购实体: 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性质: 自筹资金 招标方式: 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项目背景: 灵武公司1-4号机组脱硝CEMS设备自2016年低排放改造后已投运近10年,现有分析仪表(西门子ULTRAMAT23)零部件老化、测量准确性下降,且无NO2直接测量功能,维护成本高,数据可靠性不足。 招标范围: 1号、2号、3号、4号机组脱硝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成套设备改造 CEMS站房及配套系统:污染源非现场环境监管电子取证系统、门禁系统、监控系统、UPS电源 安装附件:电源电缆、信号电缆、镀锌管、气源管等 包含系统完整性所需的全部软硬件设备及安装材料 工作内容: 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全过程,涵盖所有施工工作,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20日(完成4台机组脱硝CEMS改造),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标书获取时间: 2026年2月13日09:00至2月26日16:00 标书售价: 人民币70元/包(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3月5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投标平台: 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2023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份已完成的火电机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改造合同业绩,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关键信息页)及最终用户盖章的已完成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等)。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安全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