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期 波兰奥谢奇纳市镇人民政府光伏设施建设工程招标

收藏
组织名称 GMINA OSIECZNA 国家 波兰
联系人 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 点击查看 地址 ul. Powstańców Wielkopolskich 6, 64-113 Osieczna
发布时间 2026-02-12 有效期 2026-02-19
信息详情
通知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号 128573591
描述

项目名称:奥谢奇纳市镇境内光伏设施建设工程

合同编号:ZP.271.3.2026

程序标识符:ocds-148610-053d34bb-5d02-4553-ad8c-c5a2c059078f

采购计划编号:2026/BZP 00035804/01/P

计划项目位置:1.1.1 奥谢奇纳市镇境内光伏设施建设工程

合同类型:工程合同

授予程序:基本模式(依据《公共采购法》第275条第2款)

程序类型:公开招标

加速程序:否

欧盟资金资助:否

适用政府采购协定(GPA):未明确提及(非欧盟资金项目)

项目概述

本采购标的为在奥谢奇纳市镇境内为以下三处公共设施建设光伏发电设施:

奥谢奇纳“莫雷纳”青少年旅舍

孔科莱沃幼儿园

奥谢奇纳幼儿园

详细工程范围包含在项目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中(SWZ附件6)

CPV代码

主代码:45000000-7 - 建筑工程

补充代码:09332000-5 - 太阳能设施

工期要求:3个月

评分规则

保证期低于5年:0分(视为不符要求)

保证期5-10年:按比例计分(5年得20分,10年得40分)

保证期10年及以上:40分(最高分)

投标保证金

金额:1,500.00兹罗提

覆盖期限:至2025年5月13日(须覆盖整个投标有效期)

接受形式

货币(电汇):收款账户 - BS Poniec O/Osieczna,账号:93 8682 0004 2600 0273 2000 0030(以保证金到账为准)

银行保函

保险保函

波兰企业发展署指定实体提供的担保

电子保函要求:原件以电子文件形式附于投标文件中,须由出具方使用合格电子签名签署

没收情形:依据《公共采购法》第98条第6款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投标将被拒绝(依据《公共采购法》第226条第1款第14项)

履约担保:是(具体金额未在公告中明确)

投标参与资格

基本经济运营能力

须在所在国注册于相应行业或商事登记簿

波兰境内投标人:国家法院登记局(KRS)或中央企业经营信息登记册(CEIDG)

境外投标人:相应国别专业或商事登记

特定行业许可:不要求

财务经济状况:不要求

技术或专业能力(须同时满足):

工程业绩:过去5年内(若经营期更短则从起始日起)至少完成1项光伏设施建设工程,须提供合同、金额、日期、地点、委托方及证明工程已妥善完成的文件(推荐信或同等效力文件)

人员配备:至少配备1名持有SEP 1kV D类(监督)及E类(运行)电工证书的人员。接受欧洲经济区及瑞士公民持有的等效资质,适用《建筑法》及《欧盟成员国职业资格互认法》相关规定

投标文件组成(须通过平台电子提交):

必须提交文件

投标报价单(SWZ附件1)

投标预算书(仅辅助作用,按总价包干计价,不参与评分)

允许变更情形

工期延长

不可抗力

主管机关非承包方原因暂停施工

施工中发现需先行拆除或移除的构筑物

地下设施位置与地籍资料不符需调整设计或施工方式

其他非承包方过错情形

前提: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日志确认,延长时限不超过该情形持续时间

报酬调整

法定增值税率变更:按变更生效日当期税率调整,双方协议确认变更前已完成工程量

必要变更/追加/缩减工程:依据合同条款及必要性纪要执行

分包商变更:按合同第10条程序执行

特殊变更条件

追加工程(超出原合同范围)

须同时满足:经济/技术原因无法更换承包商,更换将导致重大不便或显著增加成本,单次变更增额≤原合同价50%

不可预见情况

采购方以合理注意仍无法预见,不改变合同整体性质,单次变更增额≤原合同价50%

承包商主体变更

继承、收购、合并、分立、转型、破产、重组、继承、购买企业等情形,新承包商须满足资格条件且无排除情形

较小范围变更(低于欧盟门槛,且累计变更<原合同价15%,不改变合同整体性质)

变更工程:设计文件变更,须经监理确认必要性纪要并由采购方批准

追加工程:为合同正确履约所必需,须经监理确认必要性纪要并由采购方批准

缩减工程:部分工程无需实施即可正确履约,须经监理确认必要性纪要并由采购方批准

材料/设备/制造商变更:须对采购方有利,如降低施工/运营/维护成本、改善技术参数、技术进步或法规更新所致。所有变更须经采购方批准

紧急安全/故障预防:无需事先批准,但须事后补办手续

承包商发起变更:须提交合理书面申请

个人数据保护

法律依据:RODO(欧盟2016/679号条例)及波兰国内法规

处理目的:本采购程序及合同履行

接收方:依《公共采购法》第8条、第96条第3款及《公共信息获取法》有权获取采购文件的主体

存储期限:采购结束起4年;若合同期超过4年,则整个合同期内

数据主体权利:依RODO第15-18条,但不得损害采购文件完整性

文件 附件.pdf (174.72 K)
本网站招标信息旨在为用户提供参考,如需投标,请您与招标方核实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我公司有权随时调整网站内容,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邮箱:news@wedoan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