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类型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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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号 | 330784262050030000002-[2026]374号-SFC26011 |
| 描述 |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永康市城市桥梁日常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预算金额:16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 至 2027年3月31日(1年) 采购范围与服务内容:日常巡查服务(预算40万元) 服务范围:永康市市政管理处管辖84座桥梁、2座隧道、2座景观桥、1处水上人行栈道、1条悬挑栈道桥、17处下穿桥梁水上栈道 主要内容:桥梁主体结构、钢结构、箱梁、伸缩缝、支座、墩台、基础、排水防护设施等日常管养;巡检评估、设施保护(含防汛抗台抗雪联合行动);桥梁健康技术档案(一桥一档)建立更新;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巡查记录台账;行使采购人授权部分行政管理职能 巡查标准:按《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执行;景观桥及栈道桥参照Ⅲ等养护城市桥梁标准 保养维修服务(预算100万元)范围:同巡查范围 主要内容:设施日常保养维修;突发性事件临时围护、应急处理;采购人指定其他维修项目(含抢修);维修记录台账 结算依据:《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材料价格按金华市施工同期信息价 常规定期检测服务(预算20万元)范围:84座桥梁、2座隧道(不含景观桥及栈道桥) 主要内容:校核桥梁基本数据;判定损坏情况及原因、估计维修范围方案;提出特殊检测建议;对严重损坏桥梁提出限载或交通限制建议;确定下次检测时间 检测范围:桥面系、上部结构、下部结构、道路路基基层路面 交付成果:书面检测报告,纳入城市桥梁管理系统数据库 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无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报价方式:投标折扣(≤100%) 报价包含: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含工资、加班、意外伤害保险、劳保用品、保险)、工具耗材费、设施设备运行维修管理费、税收、利润、措施费、风险费、巡查维修费用、综合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零星用工(点工):200元/天(计税不计费不下浮) 报价唯一性: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报价无效情形: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报价超过预算金额 价格评审优惠(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分包,小微企业合同份额≥30%,对联合体/大中型企业报价给予4%扣除;组成联合体或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预付款:合同签订且具备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日常巡查:按季度支付,与月度考评挂钩;得分≥90分:扣减罚款后计取当月服务费;得分75-89分:按得分百分比计费(不叠加扣减罚款);得分<75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0%;连续2个月或一年内超过3个月得分<75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养维修:每季度按审定结果支付 常规定期检测:完成年度所有检测并出具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结算调整机制:桥梁(隧道)数量增减,面积总和变化≤8%,巡查费、检测费不另计,按合同价结算 面积总和变化>8%:巡查费、检测费按合同价以面积折算;常规定期检测费用不含景观桥及栈道桥面积 |
|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