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于韦斯屈莱区域污水处理厂栅渣收集设备租赁、栅渣运输、栅渣处理服务招标

组织名称 Jyväskylän Seudun Puhdistamo Oy 国家 芬兰
联系人 Sonja Pyykkönen 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 点击查看 地址 Raivionsuntti 10 Jyväskylä
发布时间 2026-02-20 有效期 2026-03-16
信息详情
通知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号 128683422
描述

招标编号: TED 103610-2026

欧盟官方公报编号: OJ S 30/2026

采购内部标识符: 5a3f8e2c-be6e-4ce0-bfbb-59292fe63f9d

采购内部编号: 2026-040705-LOT-0001

项目名称: 内尼涅米污水处理厂栅渣收集设备租赁及栅渣运输与处理服务

项目描述: 于韦斯屈莱区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方,现就内尼涅米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的运输与处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服务提供商须同时提供栅渣收集所需的专用设备并负责其维护保养。目前栅渣年产量约为260

吨。处理工艺等级要求至少达到能源化利用水平。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对象: 服务类

主要CPV代码: 90000000 —— 污水、垃圾、清洁及环境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开始日期: 2026年6月1日

合同结束日期: 2029年5月31日

初始合同期限: 36个月(3年)

最长续约次数: 1次

续约期限: 2年(期权期)

总合同潜在最长年限: 5年(3+2)

NUTS执行地点: FI198 —— 芬兰,中芬兰区,于韦斯屈莱市

执行地址: Raivionsuntti 10, 40520 于韦斯屈莱, 芬兰

投标语言: 芬兰语

投标提交方式:

 仅接受电子投标,须通过芬兰公共采购平台Hilma(hankintailmoitukset.fi)提交:

https://www.hankintailmoitukset.fi/fi/tendering/procedure/27154/call-for-tenders

询标与澄清机制:

所有补充信息请求须通过采购平台提交

澄清请求截止时间:2026年3月9日 12:00

采购人将通过平台统一发布所有问题与答复

评标标准:

唯一标准:最低可比价格(根据报价单计算)—— 100%价格权重

资格要求与遴选标准:

遴选标准依据:采购文件及欧洲单一采购文件(ESPD)

排除理由依据:采购文件及ESPD

投标有效期: 未在公告中明确(通常芬兰公共采购默认为3个月,建议投标人按不低于90天填报)

合同财务与行政要求:

本采购不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管辖

不适用于中小企业(SMEs)特别预留

不使用欧盟基金

不设框架协议

不设动态采购系统

不采用电子逆向拍卖

栅渣处理技术要求:

处理工艺最低等级:能源化利用(hyödyntämistä energiana)

禁止仅进行填埋或简单堆置

鼓励更高等级的资源化利用(如材料回收、生物处理等),但非强制

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栅渣专用收集容器/料箱(数量、规格须满足年处理260吨能力)

设备的日常维护、清洁、检修由服务商全责承担

设备须适配污水处理厂现有装卸接口及运输车辆

运输要求:

运输频率:根据栅渣产生节奏,采购人按需通知(通常每周1-2次)

运输距离:由内尼涅米污水处理厂至投标人指定的处理设施

运输车辆须符合芬兰道路交通及环保法规

处理设施要求:

投标人须拥有或长期租赁合法的栅渣接收与处理设施

设施须持有相关环境许可证

鼓励投标人提供设施位置、处理工艺流程图及环保证明

法律依据: 欧盟第2014/24/EU号指令

审核与复审机构:

复审机构: 芬兰市场法院(Markkinaoikeus)

复审程序信息提供方: 于韦斯屈莱区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市场法院地址: Radanrakentajantie 5, 00520 赫尔辛基, 芬兰

市场法院邮箱: markkinaoikeus@oikeus.fi

市场法院电话: +358 295643300

申诉指引: 投标人可就采购决定向采购单位提出复议请求,或向市场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申诉期限及程序要求须依据芬兰《公共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

备注:

本公告为欧盟TED平台正式发布的标准合同/特许权公告,具备完整法律效力。

采购人于韦斯屈莱区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为芬兰地方政府全资持有的公共企业,业务活动属于环境保护领域。

栅渣(välppäjäte)为污水处理厂格栅拦截物,主要成分为卫生用品、织物、塑料、砂粒及有机残渣,含水率高,易腐败发臭,须密闭运输并合规处置。

建议潜在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与能力:

芬兰环境署(SYKE)认可的废弃物运输许可

废弃物接收设施的环境许可证(含栅渣/筛上物类别)

栅渣处理业绩(尤其是能源化利用方向)

密闭式集装箱运输车队

本项目虽然目前不强制适用于中小企业,但中小型企业仍可独立或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

因处理工艺最低门槛为“能源化利用”,建议不具备焚烧或厌氧消化能力的投标人尽早寻求与终端处理设施运营方建立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前仔细研读采购文件及ESPD模板,确保资格声明完整、准确。

建议于2026年3月初前完成Hilma平台注册及设备/设施确认工作。

文件 附件.pdf (207.09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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