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类型 | 招标公告 |
|---|---|
| 公告号 | 0867-264XBMH26001 |
| 描述 |
招标项目名称: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项目(标段三)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关于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中南局[2021]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际公开招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湖南省 采购内容:9类机场专用特种车辆,共计89辆。 客梯车:30辆(其中26辆为纯电动,4辆为柴油动力) 清水车:12辆(纯电动) 污水车:12辆(纯电动) 垃圾车:10辆(纯电动) 残疾人登机车:4辆(纯电动) 交直流电源车:8辆(柴油动力或纯电动) 气源车:7辆(柴油动力或纯电动) 空调车:4辆(柴油动力或纯电动) 加液罐车:2辆(柴油动力或纯电动)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境内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境外投标人提供商业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制造商或境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的,制造商应在中国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能够提供及时有效(项目所在地)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若为委托代理机构,还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授权书。 资质要求: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如是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主要设备(客梯车、清水车、污水车、垃圾车、残疾人登机车、交直流电源车、气源车、空调车、加液罐车)的投标授权。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设备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有两家及两家以上代理商投标的,按收到登记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各投标人在开具专项产品代理授权委托书时须向设备制造商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因此原因而造成登记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拟供客梯车、清水车、污水车、垃圾车、残疾人登机车、交直流电源车、气源车、空调车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以《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https://adeqpt.caac.gov.cn/中载明的信息为准,状态为正常。 信誉要求:境内投标人不得为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境外投标人须为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单位(投标人自行承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