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类型 | 招标公告 |
|---|---|
| 公告号 | CEZB260601501 |
| 描述 |
项目名称:辽宁公司辽宁环保2026-2027年乙酸钠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背景: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586号,主营业务涵盖沈阳城区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及再生水项目的投资与运营。公司下属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达155万吨/日,承担沈阳市区49%的污水处理工作,是区域内环保基础设施运营的核心企业。 采购标的:乙酸钠(Sodium Acetate),预估采购总量14000吨。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合同履行过程中将根据各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情况分批次下达发货通知。 物品规格: 外观要求:无色透明或白色颗粒晶体,形态均匀,无肉眼可见杂质。 物理特性:颗粒晶体应不吸潮、不板结,保持良好流动性;易溶于水,溶解后无沉淀或悬浮物;无刺鼻性气味。 化学成分:乙酸钠含量(以干基计)为58%~60%,确保产品纯度满足污水处理碳源投加要求。 关键指标:三水合乙酸钠的化学需氧量(COD)不低于45万mg/L,以保证足够的碳源供给能力;总磷(TP)不超过300mg/L,总氮(TN)不超过300mg/L,避免引入二次污染物。 适用范围:产品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生物脱氮除磷工艺中外加碳源的补充,提升生化系统处理效率。 交付地点: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辖的沈阳市范围内的各污水处理厂及子分公司,具体交货位置以每批次发货通知单指定地址为准。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招标人根据生产需要以发货通知单形式告知每批次送货量及送货时间,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通知单要求及时完成交付,确保污水处理厂连续稳定运行。 合同终止条件:以下三个条件中任意一项先达到即本合同终止:(1)累计供货量达到预估采购总量14000吨;(2)合同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上限;(3)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 服务范围: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准时运至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过程中所有风险与费用。每批次交货须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配合招标人进行到货验收。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乙酸钠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独家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2份乙酸钠供货合同业绩,且每份合同中乙酸钠供货量不低于2000吨。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须包含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及对应任意1张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前追溯30天之前)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验截图,证明材料不全或查验不符将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获取:2026年3月7日09:00至3月12日16:00(北京时间),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购买,每套售价7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3月27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设现场开标。 |
|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