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类型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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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号 | JH26-210381-00199 |
| 描述 |
项目名称: 2026年公路维修用沥青及水稳材料采购 采购单位: 海城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嘉诚、李佳聪,电话:0412-3161688) 预算金额: 2,500,00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2,500,000.00 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与规格: 核心产品: 沥青砼(中粒式)AC-13 采购清单(预估量,按实际用量结算): 沥青砼(中粒式)AC-13:约2500吨(最高单价限价:380元/吨) 配合比要求:碎石10-15 ≤2%,碎石5-10 ≤2%,石屑 ≤48%,矿粉 ≥3%,油石比 ≥5.0% 沥青砼(粗粒式)AC-16:约1500吨(最高单价限价:360元/吨) 配合比要求:碎石10-20 ≤2%,碎石10-15 ≤2%,碎石5-10 ≤2%,石屑 ≤44%,矿粉 ≥2%,油石比 ≥5% 改性沥青砼SBS:约1100吨(最高单价限价:420元/吨) 配合比要求:碎石10-15 ≤2%,碎石5-10 ≤2%,石屑 ≤48%,矿粉 ≥3%,油石比 ≥5.0% 乳化沥青:约80吨(最高单价限价:3600元/吨) 技术指标:沥青含量 ≥60%,乳化剂含量 ≥2% 水稳拌和料:约4000吨(最高单价限价:65元/吨) 技术指标:水泥含量 ≥5%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按采购人通知分批供货,接到通知后1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海城市境内) 运输要求: 供应商生产加工地点在以“吉高线和202国道交汇处-海城市水鸭屯大桥”为中心,方圆40km范围内时,采购人自行运输;超出此范围,供应商负责运输。 乳化沥青包含运费及喷洒费用,运输及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运输工具需具备保温装置,确保沥青混合料卸货时温度大于135℃。 外地企业报价需包含运费及本地检斤费。 质量执行标准: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 验收要求: 按批次提供材料质检合格报告,最终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准。严格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组织验收。 结算与付款方式: 按实际供货量及中标单价结算,每月30日前结算上个月款项。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需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 核心产品规则: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沥青砼AC-13)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 价格扣除政策(最低评标价法): 小微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节能产品: 对清单内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 辽宁省创新产品: 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同等扣除;多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10%,须在签订合同前以保函、电汇等形式提交。 异常低价处理: 若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其他投标人报价平均值的50%,或低于次低报价的50%,或低于最高限价的4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无法证明合理性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日。 投标文件递交: 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需加密邮件发送备份文件。 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参加(会议号:894-127-769,密码:112221),并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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