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类型 | 招标公告 |
|---|---|
| 投标类型 | 其他 |
| 公告号 | 114640366 |
| 描述 |
榆林化工乙二醇装置甲酸甲酯(MF)脱除及压缩机干气密封改造项目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乙二醇装置甲酸甲酯(MF)脱除及压缩机干气密封改造项目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7042,招标人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厂区乙二醇装置碳酸酯单元内,新建甲酸甲酯(MF)脱除框架。位置位于碳酸酯退料槽南侧,方案是亚硝酸甲酯(MN)和甲酸甲酯(MF)脱除技术方案,即通过脱除MN和MF,提升DMC纯度,并回收DMC中的甲醇,回收因MF直排所损失的甲醇,脱除下来的亚硝酸甲酯(MN)返回酯化羰化系统循环使用,降低了硝酸消耗。 本项目还包括压缩机干气密封前置气的气源更换。利用CO作为该前置气气源,CO在通过压缩机缸体梳齿,进入酯化羰化系统后,可直接参与反应,可以大大减少低压氮气、甲醇和亚硝酸甲酯的消耗,并减少排放至火炬的氮氧化物,降低环保压力。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计范围内的设计、采购、供货、施工、调试及验收等。主要改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甲酸甲酯(MF)脱除系统包含甲酸甲酯脱除塔、亚硝酸甲酯回收塔以及相对应的回流罐、塔顶冷凝器、再沸器、回流泵、塔釜泵等设备(详见工艺设备表),包括其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运行相关证件办理、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等的设计、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方面的内容。 压缩机干气密封改造,将原料气CO引至两台酯化循环气压缩机和两台不凝气增压机的干气密封盘,通过对现有干气密封盘改造,将其中的前置气改为CO作为气源。包括干气密封盘站改造所需的成套组件(过滤器、流量计、调节阀、压力表、管件)及从CO主管甩头位置引出所需的管道、管件、阀门、支架等。 配套的工艺管道、土建、电气、电信、自控、设施施工。 满足增设新路由引起的管廊、桥架及相应基础建设、安装及改造等。 工艺管道、电气、自控与现有系统衔接处的缺少的材料采购和施工。90%甩头工作已经于2024年8月大检修期间施工完成,仅剩火炬管线甩头择机进行施工,甲方将在本项目施工前全部施工完成。 2.1.3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府经济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装置现场。 2.1.4工期: 合同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06月。 详细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0月。 设备制造:2025年07月-2026年04月。 施工安装、系统单试:2025年9月-2026年9月。 项目中交:2026年9月31日。 试车及投料开车:2026年10月-2026年11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化工项目EPC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且已中交(或交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中交(或交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化工项目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化工项目EPC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化工项目EPC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0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8-19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邮 编:719000 联 系 人:王斐 电 话:18149126219 电子邮箱:20008681@shenhua.cc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丝绸之路大道兴泰商务广场T5楼713室 邮 编:719315 联 系 人:张鹏慧 电 话:0471-3261825 电子邮箱:20038588@chnenergy.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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