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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透析耗材采购与供应
资金来源:Hospital Management Committee Internal Fund.
投标人资格:
来自所有国家的投标人,除BDS中指定的国家。
自然人、私人实体、国有实体(符合ITB 4.5)或其组合,以正式意图参与协议或以合资企业(JV)形式参与。
JV伙伴数量最多为3个。
投标人应无利益冲突。
符合GCC 34.1©的规定。
货物和服务:
透析消耗品药物项目(包1)
透析消耗品外科和化学物品项目(包2)
交货时间和地点:
技术规格:
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WHO-GMP、ISO等国际标准。
须提供样品。
产品包装和标签应符合尼泊尔当地的气候条件。
需特别说明产品存储要求。
产品有效期为交付时剩余货架寿命的3/4以上。
价格:
报价应为固定价格,不含增值税。
报价应包含货物成本、税费、运输、保险、卸货等所有费用。
投标保证金:
包1:55,000.00 NRs.
包2:3,27,000.00 NRs.
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存款。
评标标准:
包件基础评标。
主要依据投标价格,其次考虑以下因素:
交货时间
支付时间表
重大更换部件、必备备件和服务的成本
备件在尼泊尔的可获得性和设备的售后服务
设备在生命周期内的预期运营和维护成本
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合同条款:
GCC条款
SCC条款
投诉和审查:
如对采购程序或评标结果不满,可在收到通知或决定之日起7天内向采购实体负责人提出申诉。
如对采购实体负责人的决定不满,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7天内向政府国家采购监督办公室的审查委员会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