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类型 | 招标公告 |
|---|---|
| 投标类型 | 其他 |
| 公告号 | 126422487 |
| 描述 |
项目标题:为澳门大学营办停车场电动汽车自助式充电业务 招商编号:UM-CP/2025-02 项目描述:为满足澳门大学教职员工、学生及访客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现就大学职员停车场P4、访客停车场P3、P5及P6共计18个车位(P3:6个,P4:3个,P5:6个,P6:3个)的电动汽车自助式充电业务进行运营招商。中标人将以“公共财产使用暨充电服务经营合同”形式,在指定地点投资、安装充电桩并提供运营服务。 合同性质:公共服务特许经营合同(公共财产使用暨充电服务经营合同) 运营期:3年,自双方完成签署使用权合同当日起计。 投标人资格: 在本澳居住或办事处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自然人或法人。 若以公司名义投标,必须为本地注册之公司。 若为自然人商业企业主,必须已于财政局作出开业登记。 允许以合作经营(集团)形式投标,但中标后须按《商法典》规定组成对外合作经营实体。 投标保证金:澳门元壹万元正(MOP10,000.00)。可透过现金、抬头为「澳门大学」的本票、银行担保或保险担保缴付。担保有效期自开标日起不应少于90个日历天。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签署合同前缴纳澳门元壹拾万元正(MOP100,000.00)作为确定保证金,形式要求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应少于合同执行期。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下午5时30分(澳门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中国澳门氹仔大学大马路澳门大学,N6行政楼四楼,4012室采购处(可邮寄,但需承担延误或遗失风险)。 开标时间:2026年1月28日。 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具体权重如下: 营运方案(23%):细分为充电桩操作模式(2%)、充电插接规格配置(12%)、充电车位设计(3%)、电子支付工具(2%)、总安装及测试天数(2%)。 支援服务方案(9%):细分为充电桩维保方案(4%)、客户热线支援服务方案(3.5%)、其他支援服务方案(1.5%)。 业务收费(25%):细分为业务收费价格(23%)、收费单位(2%)。收费不得高于澳门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且各停车场须划一标准。 回报金额方案(30%):核心评审因素。采用浮动分成模式: d1(20%):当每月业务所得之营利金额(即收取之业务收费扣减电费后之金额)超过澳门元伍仟元正(MOP5,000.00)时,对超出部分提议的回报比例。底价为超出部分的10%,低于此比例的投标将不被考虑。 d2(10%):当每月营利金额等于或少於MOP5,000.00时,提议的固定月回报金额(可为0)。 竞投者资质(13%):根据在澳运营充电站的经验评分,细分为雇员总数(4%)、最长运营年资(4%)、运营充电站总数(5%)。 技术要求摘要 : 充电桩规格:额定输出功率7kW,单相32A输出。必须为固定式安装,不带充电线,以插座方式提供服务。 插座标准:每个停车场必须提供符合IEC-62196-2 Type 2制式插座的充电桩。同时提供符合中国GB/T标准(交流电部分)的充电桩为选择性加分项。 安全与环境:防护等级不低于IK06(防撞)和IP54(防水)。工作温度范围-30℃至+50℃。 监控与支付:须自带数据通讯模块,配备自助监控及支付系统,支持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完成支付、状态监控等功能。大学不提供网络设施。 供电设施:大学仅在指定停车场的原有电箱处提供供电接入点(具体容量见文件),扩展布线、配电箱、电表等均由中标人负责。 主要合同义务: 投资与安装:中标人负责全部充电桩设备、配套配电系统、安装及所有相关工程和许可申请的费用。 运营与维护:提供7x24小时运营服务,设立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确保快速维修(1小时内通报故障)。 保险:必须购买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在内的足额保险(每宗理赔不低于MOP2,000,000.00),并将澳门大学列为受益人。 合规:须自行取得并维持业务所需的一切政府牌照/准照,遵守澳门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大学内部规章。 试运营:须提供不超过一个月的免费试运营期。 关键风险提示: 最低回报门槛:回报方案中,当月营利超过MOP5,000部分的分成比例若低于10%,投标将不被考虑。 保证金没收条件:包括开标后放弃投标、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签约或拒绝营办业务等。 合同中止条款:若中标人严重违约(如累计收到三次书面警告、未经同意停业5天、擅自转包等),大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不可抗力:因意外或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约,双方可免責,但须及时通知对方。 续约:合同期满可申请续约,最多续约两次,须提前9个月提出申请,由大学评估决定。 |
|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