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广西协同推进核电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2026-03-26 16:24
收藏

3月23日,中国辽宁省发改委正式发布《2026年核电机组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通知》,明确建立核电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推动核电平稳参与电力市场。同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也同步公布了核电价格机制的相关落地安排。两地政策的协同推进,标志着中国核电市场化机制建设进入新阶段,有助于引导核电行业实现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辽宁建立核电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机制电量:2026年核电月度机制电量规模在当月机组实际上网电量的基础上,将每日21小时时段的80%上网电量纳入机制,其余3小时时段的上网电量不纳入机制;

机制电价:按照国家现行核电上网电价政策执行。辽宁省在运的核电机组为红沿河1-6号机组,其中红沿河1-4号机组上网电价为0.3823元/kWh,5-6号机组上网电价为0.3749元/kWh。纳入机制后,红沿河1-6台核电机组平均机制电价执行0.3798元/kWh;

差价结算: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差价结算费用暂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全体工商业用户进行分摊。

新政策下红沿河核电2026年预计收入为155.64亿元,较原本政策下的收入增长12.20亿元(涨幅8.50%)。

该机制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试行,试行周期为1年,为核电企业市场化转型提供过渡期与稳定预期。

在广西,核电价格机制与辽宁模式保持一致

根据自治区能源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广西核电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自2026年1月起,核电执行差价合约机制,其差价合约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用分摊或分享。

广西核电价格机制与辽宁模式保持一致,2026年起,防城港红沙核电实现全电量入市,统一执行差价合约机制,差价费用同样纳入系统运行费进行分摊。此前,红沙核电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价低至0.30元/kWh,盈利空间受限,新机制落地后,核电企业收益将得到显著修复,行业盈利稳定性大幅提升。

新机制通过设立价格调节机制,为核电企业在电力市场中的平稳运行提供了“稳定器”,显著增强了行业发展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从更宏观的视角看,两地政策的先行先试,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核电电价支持机制、保障核电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随着《能源法》等顶层政策的支撑,核电行业正步入一个更加注重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本简讯来自全球互联网及战略合作伙伴信息的编译与转载,仅为读者提供交流,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站将予以修改或删除,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邮箱:news@wedoan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