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监管机构批准 Bhadla-III 可再生能源项目输电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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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 (CERC) 已通过一项重要命令,要求根据《2003 年电力法》第 63 条征收输电费。本案的申请人是印度电网公司全资子公司巴德拉三号输电有限公司。该请愿书涉及建立邦际输电系统,以方便巴德拉三号发电站的电力输送,该发电站是拉贾斯坦邦可再生能源区第二阶段的一部分。

输电系统对于加强可再生能源整合和确保各州高效电力分配至关重要。请愿人寻求批准该系统的输电费用,该费用通过竞争性招标程序确定。该过程是透明的,符合该法第 63 条规定的指导方针。

请愿书还重点介绍了参与该项目的各方。其中包括印度中央输电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CTUIL)、REC 电力开发和咨询有限公司,以及 Frugal Energy Private Limited、ReNew Solar (Shakti Six) Private Limited 等几家私营可再生能源公司。此外,哈里亚纳邦、喜马偕尔邦、旁遮普邦和拉贾斯坦邦等地区的州电力局、市政公司和公用事业公司也是该项目的受益者。

诉讼期间,Bhadla-III 输电有限公司和 CTUIL 的代表出席并陈述了他们的案情。申请人强调了该输电系统在满足日益增长的可再生能源需求和减少对传统电源的依赖方面的重要性。该项目预计还将为印度的可再生能源目标做出重大贡献。

委员会在评估了请愿书后,批准了采用输电收费。这一决定不仅支持可再生能源目标,而且符合政府提高电网稳定性和效率的努力。通过采用这些收费,该项目现在已准备好在监管部门的全力支持下继续进行。

这项命令强调了公共和私营实体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而做出的合作努力。此类项目的发展对于实现可持续能源目标和确保全国可靠的电力供应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拉贾斯坦邦等可再生能源区的关注进一步凸显了利用太阳能在印度的战略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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