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示L3/L4自动驾驶强制国标 2027年7月实施
2026-06-2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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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网讯,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于2026年6月17日至24日公示,以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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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标准修订改动覆盖全体系,包括调整标准名称与适用范围、新增完整安全档案规则、整车检验规范、L3/L4分级专项技术附录,并配套明确过渡期安排。政策设置差异化合规缓冲期:2027年7月1日起,新申报车型必须完全符合新规;已取得型式认证的在售车型拥有13个月过渡期,至2028年后,未达标的L3/L4车辆将禁止市场销售。标准适用于M、N类乘用及商用车辆,仅排除自动泊车(APS)系统,核心管控有条件自动驾驶L3与高度自动驾驶L4两大层级,建立覆盖车辆硬件、算法策略、企业全流程管理及试验验证的完整安全约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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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国标的制度创新在于引入国际通用的Safety Case安全档案机制。新规明确,所有推出L3/L4车型的车企需编制完整结构化安全档案,通过“声明-论据-证据”三层逻辑,证明自动驾驶系统不存在不合理安全风险。安全档案内容包含整车危害分析、功能安全与预期功能安全评估、ODD(设计运行条件)边界说明、故障应对策略、海量仿真或场地或道路试验原始数据、人机交互逻辑及最小风险处置方案等。检验机构逐项核验档案完整性与试验可信度,档案无法通过审核的车型无法获得上市资质。

标准配套建立SMS安全保障管理体系,强制车企在开发、生产及上市后运维全生命周期落实风险管控:要求使用FMEA、STPA等专业分析工具识别车辆隐患,对供应链传感器及控制器供应商同步进行安全审核;车辆上市后持续收集事故与失效数据,OTA升级前必须重新完成安全验证。此外,所有L3/L4车型强制搭载合规自动驾驶数据记录仪(DSSAD),完整记录接管、故障及碰撞全过程,为事故责任判定提供客观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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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针对L3与L4自动驾驶划分两套不同的技术规范,清晰界定人类驾驶员与车辆系统的责任划分。L3模式中,驾驶员为法定后援用户,系统仅在限定ODD内接管驾驶,一旦超出运行条件或出现故障,必须第一时间请求人类接管。接管监测体系写入规范性附录,属于强制底线:持续识别驾驶员座位在位、安全带佩戴状态及驾驶注意力,至少两种独立指标判定驾驶人是否具备接管能力;驾驶员走神、离座或未系安全带时,依次触发光、声、触觉多级提醒,15秒内无法恢复专注则启动最小风险策略(MRM);无法完成接管时,车辆自主平稳减速、开启双闪,合理变道停靠至路边安全区域,车辆未重启动力前自动驾驶功能禁止再次激活。高速场景下,L3对换道、避撞及感知距离设置量化指标,120km/h车速下前向最小探测距离为130米,换道需预留充足后向安全时距。L4模式的核心逻辑是无需车内人类作为后备驾驶员。远程指令仅能提供路线引导等辅助信息,车辆遇到障碍物、系统失效或恶劣天气等突发状况,必须独立完成避险,不能依靠远程操控。乘客可直接向系统发起停车请求,针对无安全带或允许乘客站立的车型,严格限制车辆加减速度。MRM处置能力要求更严苛,故障下优先驶入应急车道,极端情况在本车道安全静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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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稿全文未出现“激光雷达”相关文字,法规不指定具体传感器硬件品类,仅从性能层面划定统一感知硬性门槛。车辆感知系统需横向覆盖车身左右各9米范围,前向探测距离随车速阶梯提升,同时完整识别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及特种救援车辆,并主动为警车、救护车等让行。标准要求系统具备感知衰退补偿机制,应对雨、雾、逆光及传感器脏污等场景。仅依靠摄像头的纯视觉方案无法满足夜间、低能见度及远距离障碍物识别要求,车企需搭配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等测距类传感器形成异构冗余。车企可自由选择激光雷达或4D毫米波雷达等硬件组合,只要整车感知、避撞及换道性能达到国标量化指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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