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拟修订5项商业航天发射规则
10月6日,美国交通部和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公布5项商业航天发射及航天器再入许可规则修订提案,拟调整现行《美国联邦法规》第14篇第450部分涉及的申请提交、安全分析、风险控制及合规审查要求。修订内容包括允许电子提交许可申请、合并部分重复安全分析材料,以及扩大符合等效安全要求的替代合规方式。5项提案已于10月5日刊登在《联邦公报》,公众意见征集将于11月4日截止。

在申请程序方面,FAA拟允许商业航天运营商通过更多电子方式提交发射、再入许可证及相关许可申请,同时覆盖豁免申请、替代审批时间安排和安全要素批准请求。相应修订涉及第401、404、413和414部分法规。飞行安全分析方面,现行规则要求运营商分别提交的部分分析方法说明拟合并处理,其中三项通用材料要求将通过一次提交完成,其余针对具体分析方法的要求继续保留。
风险控制规则也列入此次修订。针对采用物理限制措施控制飞行风险的运载器,FAA拟删除与其他安全分析条款存在重复或冲突的要求,并调整飞行危险区域的确定方式。运营商需要证明运载器在特定飞行阶段产生的危险不会超出预定控制范围,同时确认相关区域不存在公众及关键资产。对于无法单独采用物理限制措施满足安全要求的飞行阶段,仍需按照其他适用条款开展风险分析。
另外两项提案分别涉及雷电风险和爆炸冲击波评估。针对再入飞行阶段,FAA拟在特定条件下允许运营商免于执行部分雷电风险缓解要求,前提是运载器及可能产生的碎片受物理飞行条件限制,不会进入公众和关键资产所在区域。对于远场爆炸超压分析,拟议规则允许运营商根据实际存在的公众活动地点开展评估,不再要求计算假设地点的风险。
此次修订涉及美国商业航天发射监管体系中的许可证申请与飞行安全审查环节。FAA于2020年发布统一的商业航天发射及再入许可规则,并于2021年3月实施。2025年8月,美国政府发布第14335号行政命令,要求交通部重新审查相关规定。此次5项提案由美国交通部航天政策协调与执行工作组参与制定,后续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推进规则制定程序。
美国政府此前提出,到2030年实现每年至少1000次商业航天发射及再入活动的政策目标。美国交通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美国完成217次商业航天发射,全球同期总量为329次。FAA此次提出的调整仍属于拟议规则,尚未正式生效,现行许可和安全审查要求继续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