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维持二氧化钛致癌物分类的裁决
2025-08-1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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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法院(CJEU;卢森堡)根据 8 月 1 日的一项裁决,维持欧洲普通法院(EGC)撤销二氧化钛(TiO 2)致癌物分类的裁定,并驳回法国和欧盟委员会的上诉。EGC 是欧洲联盟法院的组成法院。

欧洲法院表示:“即使[EGC]超越了其司法审查的界限,撤销有争议的分类和标签仍然是合理的。[EGC]完全有权认定,RAC未能考虑所有相关因素以评估相关的科学研究。”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于2017年通过意见,认为将TiO 2归类为吸入致癌物是合理的。

欧盟法院表示,这一分类是由法国国家食品、环境与职业健康与安全局在 2016 年提交给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文件中提出的。

根据欧盟法院的裁决,欧盟委员会根据RAC的意见,于2019年通过了一项法规,对TiO 2进行分类和标签。

根据该委员会的分类,如果 TiO 2粉末中含有 1% 或更多直径等于或小于 10 μm 的颗粒,则怀疑其通过吸入对人体具有致癌性。

欧盟法院表示,委员会的分类和标签受到了众多二氧化钛制造商、进口商、下游用户和供应商的质疑。

2022 年 11 月,欧盟委员会撤销了有争议的分类和标签,理由是“委员会在评估该分类所依据的科学研究的可接受性和可靠性时犯了明显错误”,欧盟法院补充道。

TiO 2是一种无机化学物质,以白色颜料的形式用于从油漆到药品和玩具等各种产品的着色和覆盖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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