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发布公告,就《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及《限制使用农药名录》的修改内容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拟修改的《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征求意见稿,名录中前15种农药将实行定点经营管理,其他农药暂不纳入定点经营范畴。同时,列入名录农药品种的卫生用农药将不按限制使用农药进行管理。该征求意见稿规定,列入名录的农药产品,其标签需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根据相关规定注明特别的使用限制和特殊要求。
此次修订是农业农村部根据管理实践和法规变化,对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进行的完善。公开征求意见是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常规环节,旨在听取各方意见,使相关规定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拟修改的《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及相关管理措施,体现了对农药使用进行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的持续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