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类型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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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类型 | 其他 |
| 公告号 | 127439581 |
| 描述 |
招标编号: TH11507 项目名称: (H305-007、011-012) 114年9月桦加沙台风卑南乡温泉村1、7、8 产道灾害重建工程 项目类型与分类: 性质: 非建筑工程类之其他土木工程 (CPV 5139) 内容: 灾害重建工程 (修复因114年9月“桦加沙”台风受损的温泉村1、7、8号产业道路) 具体工程范围 : 路段明确 :项目针对卑南乡温泉村受“桦加沙”台风影响的特定路段,即1号、7号、8号产业道路的灾害重建。 建设内容 : 道路工程 :路基修复与加固、路面重铺(可能为沥青或混凝土路面)、边坡处理。 排水工程 :修复或新建边沟、涵管、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确保道路排水通畅,防止未来水毁。 防护工程 :针对灾害点可能的边坡不稳,进行挡土墙、格梁、挂网喷浆等防护结构施工。 交安工程 :恢复或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及护栏。 技术要求 :虽属“其他土木工程”,但需符合台湾地区《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公路工程施工規範》等相关技术标准,尤其重视防灾韧性设计。材料(如混凝土、钢筋、沥青)需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地点特殊性 : 地理位置 :位于台东县卑南乡,属于原住民地区。施工方需特别注意与当地社区、部落的沟通协调,尊重地方文化与习俗。 环境与社会因素 :工程位于乡村地区,需考虑施工对当地居民生活、农业活动及自然环境的影响。施工计划需包含减少噪音、粉尘、振动及交通干扰的措施。 灾害风险 :项目本身为灾后重建,选址和设计需充分考虑当地地质、水文条件,评估未来极端气候事件的潜在风险,采取适应性工程措施。 项目实施与项目管理具体要求 工期与进度管理 : 严格工期 :履约期限为70日历天,属于工期较短的项目。 进度计划 :投标方需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建议采用甘特图或网络图),明确各分项工程的起止时间、关键路径。计划需考虑台东地区可能的天气因素(如雨季)对户外施工的影响。 进度报告 :中标厂商需按合同约定定期(如每周或每半月)向卑南乡公所提交进度报告,并参加工程协调会议。 质量管理 : 质量保证体系 :承包商应建立符合要求(如ISO 9001或同等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材料与施工检验 :所有进场材料需附合格证明,必要时进行抽样送检。关键工序(如路基压实度、混凝土浇筑、钢筋绑扎)需经监理或业主代表检查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需按《政府采购法》及合同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含竣工图、试验报告、操作维护手册等)。 安全、卫生与环保管理 : 安全管理计划 :必须制定施工安全卫生管理计划,包括风险评估、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检查、事故应急预案等。尤其注意边坡作业、机械操作、临时用电等高风险环节。 环保承诺 :施工期间需遵守环保法规,妥善处理建筑废弃物、施工废水、油污等,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冲击。可能需提交施工前环境状况记录及施工后恢复计划。 劳工权益 :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包括可能雇佣的本地劳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和保险。 沟通与协调机制 : 业主协调 :设立与卑南乡公所(业主)的固定联络窗口和沟通机制,及时汇报进度、解决问题。 社区关系 :制定社区沟通计划,施工前召开说明会,施工期间定期向当地居民通报工程进展及可能的影响,设立投诉与回应渠道,建立良好社区关系。 服务、保修与合同管理细节 履约保证金与付款条件 : 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通常需按合同总价一定比例(招标文件未明示,依惯例可能为5%-10%)提交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等形式。 付款方式 :可能采用分期付款,与工程进度挂钩(如按已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支付)。具体付款里程碑(如开工后、完成50%、竣工验收后、保修期满后)需在合同中明确。 保修责任 : 保修期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商需承担保修责任。根据台湾《政府采购法》及工程惯例,土木工程的保修期通常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招标文件虽未明示,但此为法定最低要求,合同中可能明确。 保修范围 :在保修期内,对于因材料或工艺缺陷造成的任何损坏或故障,承包商需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 紧急响应 :对于影响道路通行安全或基本功能的紧急缺陷,承包商需承诺在业主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场处理。 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 : 操作培训 :若工程涉及特殊设备或系统,需对业主方管理人员进行基本操作与维护培训。 文件交付 :需提供完整、清晰的竣工图纸、设备手册、维护指南等文件。 备品备件 :如有需要,需提供建议的备品备件清单及供应商信息。 预算与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 新台币 2,583,507 元 (已公开) 资金来源: 接受台东县政府全额补助,补助金额同预算金额。 招标与决标方式: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决标方式: 最低标 是否订有底价: 是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 115年2月9日 17:00 开标时间: 115年2月10日 10:30 开标地点: 招标机关地址2楼会议室 履约期限: 70日历天 投标相关费用与保证金: 领标费用: 新台币 230 元 (含机关文件费200元、系统使用费20元、文件代收费10元),提供电子领标。 押标金: 需缴纳新台币 12 万元整 (目前未提供线上缴纳)。 投标文件要求: 语言: 正体中文 递交方式: 于截止时间前,以限时挂号邮寄或亲自送达至招标机关收发处所。 电子投标: 不提供。 厂商资格要求: 需为合法设立之厂商,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并提供证明: 具备公司登记。 具备商业登记。 需提供营业税或所得税等纳税证明。 需提供加入相关工业或商业团体的证明。 或为“土木包工业”或“丙等(含以上)综合营造业”,并检附相应登记及纳税证明。 未额外设定与履约能力直接相关的特定高门槛基本资格。 契约与价格条款: 采用主管机关订定的契约范本。 价格调整: 招标文件未订立依物价指数调整价金的条款。 其他重要说明: 标价超过预算者无减价机会。 开标时厂商须派员到场,以备说明或议价,否则视同放弃。 本项目不适用WTO政府采购协定及其他所列经济合作协定。 项目非属统包,非共同供应契约,非联合采购。 |
|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