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国家道路局公路P113修复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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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名称 Latvijas Valsts ceļi VSIA 国家 拉脱维亚
联系人 Iepirkumu daļas projektu vadītāja Silvija Bērziņa 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 点击查看 地址 Emīlijas Benjamīnas iela 3, Rīga, LV-1050
发布时间 2026-02-09 有效期 2026-03-09
信息详情
通知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号 128336702
描述

招标编号: LVC 2026/10/ANM

招标标题: 国家区域性公路P113 Grobiņa-Bārta-Rucava段27.380-47.347公里修复工程公开招标

采购方: VSIA "Latvijas Valsts ceļi"

资金来源: 拉脱维亚国家及欧洲联盟资金。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获得欧盟基金联合融资的批准。

CPV代码: 45233220-7(路面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 拉脱维亚,P113公路指定路段。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或2026年5月5日(以较晚者为准)起28天内开工,并在开工后120个日历天内完工。

工程内容:

本次修复工程旨在全面升级该段约20公里的国家区域性公路,核心是路面结构重建和现代化,而非简单修补。

现有路面与基层的移除与处理:

使用专用设备(如冷刨机/Reciklers)对现有老化或损坏的沥青混凝土面层进行铣刨。

对不合格的路基或基层材料进行开挖、移除或加固处理。

文件特别强调,产生的废弃铣刨料和开挖材料原则上归承包商所有,除非技术规范另有规定,这为承包商提供了材料回收利用的机会。

新路面结构层施工:

基层建设: 铺设使用粘结剂(如水泥、沥青乳液或泡沫沥青)稳定的矿物材料基层。要求承包商具备完成单项目不低于30,000平方米此类基层的施工经验。

面层建设: 铺设高质量的沥青混凝土面层。要求承包商具备完成单合同不低于50,000平方米表层处理的施工经验。

施工需使用移动式拌合站,以确保材料质量和供应的连续性,并需提供关键设备(如再生设备、拌合站)的所有权或租赁证明。

附属工程与安全设施:

包括但不限于路肩处理、排水系统修复或升级、交通标志和道路标线的重新施划。

施工期间需制定并实施详细的交通组织方案,确保施工路段及周边道路的通行安全与效率,并需与采购方地方部门协调批准。

材料标准:

所有建筑材料(如沥青混合料、骨料、粘结剂)必须符合拉脱维亚国家标准和项目《技术规范》中的具体要求。

承包商需提供主要材料的来源证明,以及供应商/生产商出具的供货能力确认函。对于沥青面层材料,还需提供经认可实验室出具的生产过程控制证书。

施工工艺与质量控制:

施工必须遵守拉脱维亚《通用建筑规范》、《道路与街道建筑规范》 以及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

承包商需建立完整的施工执行文件体系,并在国家建筑信息系统中填写施工日志。

采购方将委托施工监理团队进行全过程监督。所有施工方案、材料使用必须事先获得负责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工程完工后,采购方将对最后铺设的沥青面层进行专项质量评估与验收。

设备要求:

承包商必须配备足量、先进且状况良好的施工机械,特别是路面再生、拌合、摊铺和压实设备。

招标文件明确列出了对再生设备和移动式拌合站的技术规格要求,承包商需证明其设备满足这些要求。

沟通与会议机制:

项目启动后,将定期(至少每周一次)召开工地管理例会,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商施工经理、采购方项目经理等参加。会议决议具有约束力。

所有正式通知、指令、确认和决定均需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书面交换。

分包管理:

允许分包,但对于合同价值超过10,000欧元(不含税) 的分包商,必须在投标时列明。

项目实施中更换此类分包商或引入新的主要分包商,必须事先获得采购方的书面批准,且新分包商不得受欧盟制裁等限制。

冬季施工与交通维护:

由于气候原因,允许在冬季进行工艺性停工。

在施工期间及冬季,承包商有责任对施工路段及为运输建材而使用的(非主干道)进出通道进行日常维护(如坑槽填补、平整),以确保路况安全和清洁。

合同类型: 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估算值,最终按实际完成量结算,但合同总价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的增加累计不得超过原价的5%。

设计变更: 采购方有权因工程需要发起设计变更,但有严格限制:单项工程量变化不超过30%(且引起总价变化不超2%)、新增工作金额不超过0.5%、所有变更累计导致总价增长不超过4.5%。

支付方式:

可按合同申请预付款(需提供预付款保函)。

进度款按月支付,基于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月度完成工程量报告。

每月进度款中,采购方将扣留一定比例的保留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三年质保期的第三年,如无缺陷,保留金比例可降至最终合同价的2%,质保期结束后返还。

质量保证与缺陷责任:

工程主体质保期为3年,自工程竣工移交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缺陷,承包商必须自费修复。若承包商不修复,采购方有权动用保留金或履约保函委托第三方修复。

交通组织方案最终化与审批: 承包商需在开工前,与采购方地方分支机构共同敲定并获批详细的施工期交通导改方案,包括临时标志、标线、信号灯设置及替代路线规划。这直接影响后续施工许可。

施工执行计划编制: 承包商需基于投标时的技术方案,细化编制包含具体施工方法、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点、安全与环境管理措施的 《施工执行计划》 ,并提交监理批准。

BIM/施工信息化管理: 要求承包商使用拉脱维亚建筑信息系统进行施工日志记录和文件管理,实现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

路基与基层处理阶段:

软弱地基处理: 招标文件预留了超过原设计工程量20% 的软弱地基换填或加固的变更空间,此部分工期可相应延长。这意味着承包商需具备处理复杂地质条件的能力和预案。

冷再生技术应用: 招标文件强调使用再生设备,表明项目鼓励或要求对现有铣刨料进行就地冷再生利用,用于新基层的构成。这涉及精确的配合比设计和粘结剂(如泡沫沥青、水泥)添加技术。

基层连续施工: 要求使用移动式拌合站,旨在确保大流量、高质量的稳定土/碎石基层混合料的连续供应,这是保证基层整体板体性和工期进度的关键。

沥青面层摊铺阶段:

摊铺与压实工艺: 要求摊铺和压实设备的组合能力必须确保沥青混合料的初始压实度、平整度和最终密实度满足规范。监理将对摊铺温度、速度、压实遍数等进行全程监督。

接缝处理: 新旧路面接缝、每日施工横向接缝的处理工艺是质量控制重点,需提交专项方案。

质量验证期: 最后一道沥青面层铺设完成后,将进入一个最多2个月的“质量验证评估期”。在此期间,采购方将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评估,合格后方可进入最终验收程序。

关键材料可追溯性:

对于沥青混合料、改性沥青、特定规格骨料等关键材料,承包商需提供从生产厂家到工地的全链条质量证明文件。

对于表层沥青混合料,必须提供由独立认证机构出具的厂拌过程控制证书,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

承包商需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确保其供应链不涉及受欧盟对俄制裁条例(特别是第833/2014号条例第5条)限制的俄罗斯相关实体,并需就此出具书面声明。

重型运输与地方道路维护:

项目允许最大载重52吨、尺寸达3.5m宽 x 4.5m高 x 24m长的重型车队通过施工路段。若需超出此限制,需单独申请批准。

承包商需对所有因大量运输(每日车次>10)建材而使用的地方道路和临时通道的路面损坏负责,并按照拉脱维亚公共道路日常养护规范进行及时修复(填补坑槽、平整等),费用自理。这是保护社区关系和避免第三方索赔的关键义务。

资源循环利用: 通过强制要求使用再生设备和明确废弃路产权属归承包商,项目大力推动铣刨料(RAP)的循环利用,减少新材料消耗和废弃物排放。

环境保护义务: 承包商需提交废弃物管理计划,并负责对施工造成的任何环境污染(如非法砍伐、土壤污染)进行赔偿。

社区与公共关系: 承包商所有与项目相关的对外沟通和公共关系活动,必须事先与采购方的传播部门协调。这显示了业主对项目公共形象的重视。

合同授予标准: 经济最有利报价,即最低报价。技术规格详尽,价格是唯一核心评价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财务能力:

过去两个经审计财年的年均营业额不低于7,000,000欧元。

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的流动比率不低于1。

工程经验(过去5年内):

至少完成2个公路施工合同。

其中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000欧元(不含增值税)。

另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00欧元(不含增值税)。

合同需针对国家主要/区域性公路或国外类似等级公路。

具体施工经验:

完成至少一个项目,其表层处理施工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

完成至少一个项目,其使用粘结剂的矿物材料基层施工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

人员经验:

拟派的负责施工经理必须是经认证的施工经理,有资格负责道路工程。

过去5年内,需有负责上述两项具体施工(面积要求同上)的经验。

投标保证金: 100,000欧元。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或保险。有效期须从投标截止日维持至2026年9月8日,或至中标人提交合同履约担保之日。

履约担保: 中标后需提供合同金额10%(不含增值税)的履约担保。

投标文件提交:

方式: 仅限电子提交,通过EIS电子招标子系统。

语言: 拉脱维亚语。外语文件需附经认证的拉脱维亚语翻译。

签名: 需使用安全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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