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类型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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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号 | 196156-2026 |
| 描述 |
一、基础要点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项目名称:Gödreszentmárton防洪水库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带竞争公告) 合同类型:施工合同 项目描述:在Gödre村和Baranyajenő村边界,Gödre水道8+150公里截面处规划的山谷截流坝上方河段建设丘陵水库。 项目内容:该水库具有显著的暴雨调蓄能力,在洪水水位下的蓄水容量为601,819.6立方米。可拦截来自Gödre水道的洪水。建设常水位水库可实现其综合利用(削减洪峰、蓄水、水库蓄水、福利利用、农业利用)。 CPV代码:45240000(水利工程项目) 二、技术要求 技术规范:执行过程中需持有MSZ EN 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证明或措施。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时出示其相关业务的有效证书,或同等的证书或措施。 环保标准:项目须遵循DNSH(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 包括:自然解决方案和能源需求最小化(部分)、生态需求的探索与考量、本地物种的使用、绿色采购(部分)、制定回收计划。承包商有责任监督并确保实施的工程符合DNSH原则。 三、工程信息 工程规模:水库蓄水容量为601,819.6立方米。 施工内容:约375米的山谷坝建设(使用当地材料建造土坝);约1024米的长堤建设(使用当地材料建造蓄水土堤);长堤中的管式水闸建设;1个水位保持和泄水构筑物(中心构筑物)建设,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钢制关闭和驱动设备、临时关闭选项、通行桥和其他补充设施,建立具有综合功能的洪水水位调节设施;1个消能设施及连接消能渠道的建设;水库区整治:表土移除、土方开挖、岸线整理、地形整治;其他附属工程:排水沟建设、维护带整理、进场道路(坡道)建设、公用设施安全迁移;水库运行所需的水文和其他设施:水文站、截面石、地界指示石、道闸、指示和禁止标牌的设置。 工程类型:水利工程,包括水坝、运河、灌溉渠道和渡槽的建设工程。 环保施工要求:遵循DNSH原则。施工过程中承包商需检查和确保工程符合DNSH原则的要求。 四、实施条件 工期:20个月 合同生效条件:项目可核算成本获得资助的资助协议生效。合同在合同对价(合同最终金额)到位时生效。若此条件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未实现,则双方免除义务。 项目实施阶段:采用FIDIC黄皮书合同结构。涉及设计、许可、施工设计、实施等任务。承包商需获取施工所需的所有许可,包括获取运营许可证相关的计划、文件编制、编制运营规则、操作和维护手册、考古文件等。 五、合同信息 合同类型:施工合同 合同金额(预算):“一次性投标价格(净价HUF)”评估标准的最不利值为3,384,683,659 HUF(净价)。 付款方式:在正确开具的发票收到后30天内支付。中标人可提交至少7份分期发票和1份最终发票,每份分期发票金额至少达到合同总价的10%(最终发票除外)。 付款节点及比例:根据256/2021年政府法令,招标方提供相当于合同可核算金额(不含准备金)30%的供应商预付款。 预付款:供应商预付款,支持强度100.000000%。 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1,000,000 HUF。履约保证金:合同价(不含准备金和增值税)的5%。保留金/质保金:合同价(不含准备金和增值税)的5%。 保险要求:承包商需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持有:最低200,000,000 HUF/保险期和最低100,000,000 HUF/事故金额的All Risk类型保险;以及最低100,000,000 HUF/保险期和最低50,000,000 HUF/事故金额的设计责任保险。 价格调整机制:根据《公共采购法》第47条第(3)款,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承包商已拥有并用于施工的材料价格变化不计入。 是否允许分包:允许分包,但禁止将合同授予任何存在《公共采购法》第62条第(1)-(2)款规定的排除理由的分包商。中标人须就已知的分包商提交声明。 合同货币:匈牙利福林(HUF) 违约责任(违约金):延期违约金:合同价的0.5%/延迟日,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20%;合同失败违约金:合同总净对价的20%;瑕疵履行违约金:合同服务费的0.1%;质保期:36个月,钢结构防腐处理的质保义务期为10年(120个月)。 六、投标要求 投标语言:匈牙利语 投标方式:电子投标 投标保证金:是,金额为1,000,000 HUF。投标保证金可通过向招标方账户转账、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提供的担保或见索即付保函、或基于保险合同出具的包含见索即付保函的保证书形式提供。 企业资质要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投标人,以及其投标中指定的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经济参与者,最迟必须在合同签订时列入匈牙利《建筑法》规定的建筑施工活动执行者名录。非匈牙利定居的经济参与者需证明其在定居国名录中的登记,或拥有定居国要求的许可、资格或组织、商会会员资格。 类似项目经验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前8年(96个月)内,已完成(以成功技术移交验收为准)且启动时间不超过11年(132个月)的项目经验。要求如下:M.1.1) 至少40万立方米容量的水库建设和/或翻新和/或扩建和/或改造;M.1.2) 至少1,000米长度的堤坝和/或水坝建设和/或加高(开发)工程;M.1.3) 至少1个涉水构筑物建设和/或翻新的经验。这些要求可通过最多2份合同(M.1.1)、最多4份合同(M.1.2)和1份合同(M.1.3)来满足。 财务能力要求:过去三个已结束的财年(或自开始活动以来),来自招标标的(水利工程(水工建筑)建设和/或开发和/或设计和/或改造和/或扩建和/或翻新)的净营业额(不含增值税)总计不低于2,400,000,000 HUF。 项目负责人/团队资格:M.2.1) 至少1名具备获取MV-VZ资格所需的教育(或同等学历)和实践经验,或持有有效的MV-VZ或同等资格的专业人员;M.2.2) 至少1名具备获取VZ-TER资格所需的教育(或同等学历)和实践经验,或持有有效的VZ-TER或同等资格的专业人员;M.2.3) 至少1名具有质量管理/质量工程师或专业工程师资格(或同等学历),且获得资格后有36个月质量控制领域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联合体投标要求: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评标规则 评标方式:基于最佳性价比进行评估。 评分权重比例:价格分权重70分;技术/质量分权重30分(分为1.1、1.2、1.3三个子项,各10分)。 价格评分方法:反向比例法。 技术评分方法:对于1.1、1.2、1.3子项(专家额外经验),采用正向比例法。最有利的投标为36个月,超过36个月也获得满分10分。 八、时间节点 参与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 11:00 (C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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