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蒙古推出矿山安全监测预警实施办法
2026-04-21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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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网讯,4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全链条闭环防控体系,提升矿山安全治理能力。

该办法针对内蒙古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特点,明确矿山企业为责任主体,建立“值班查看-预警接警-响应处置-分析研判-核查反馈”的闭环流程。要求企业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健全制度、配备24小时值班人员,确保系统实时在线和报警功能正常。

预警信息被划分为红、橙、黄、蓝四级,并严格规定响应时限:企业在预警后1小时内需反馈初步原因和措施,监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上传系统。对未及时接警或反馈不实的情况,将加强督办。

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是深化矿山安全治本攻坚、强化科技兴安的关键举措。”通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预警处置闭环机制,将有效提升瓦斯、水害、边坡和尾矿库等重大风险的识别、响应和处置能力,推动全区矿山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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