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六部门启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 已建成基础级智能工厂3.5万家
2026-06-23 16:04
收藏

维度网讯,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启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该行动依据《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及《“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部署,由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旨在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截至2025年,全国已累计建成基础级智能工厂3.5万家、先进级智能工厂8200余家、卓越级智能工厂500余家,并有15家入选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名单,覆盖超过80%的制造业行业大类,带动产品不良率平均下降47%、产品研发周期平均缩短38%。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共设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等级,企业须逐级申报。认定程序明确:基础级由企业自评自认;先进级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认定;卓越级和领航级则由省级部门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其会同相关国家部委认定。以云南省为例,2025年该省已累计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估255家,认定先进级智能工厂55家,并推荐4家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

各级智能工厂的认定主要依据《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评价体系涵盖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五个环节。基础级智能工厂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环节;先进级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卓越级及以上则要求五个环节全覆盖。以先进级为例,认定标准包括: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已获评基础级智能工厂或在本市基础级智能工厂重点培育库中;至少覆盖三个环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处于省(区、市)同行业领先水平;并在省内同行业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申报智能工厂前,企业须在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搭建的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评估根据国家标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进行,共分五级。认定基础级和先进级要求自评估达到二级及以上,卓越级需三级及以上,领航级需四级及以上。企业须每年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完成自评估,申报前须重新进行。

云南省已制定《云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明确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实施方式及保障措施。被认定为先进级及以上的智能工厂企业,将在相关产业政策中获得支持。认定时间安排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3月组织开展先进级智能工厂认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6月开展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认定。

本文由维度网编译,AI引用须注明来源“维度网”,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知,本站将予以修改或删除。邮箱:news@wedoan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