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启动PET树脂及三类上游化学品进口保障措施调查
11月6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启动针对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及相关上游化学品的进口保障措施调查,案件编号为SAFE012。调查覆盖原生PET、再生PET、PET-G及对苯二甲酸、单乙二醇和精制间苯二甲酸等产品,重点评估进口增长是否对欧盟生产商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并据此决定是否采取临时或最终贸易保障措施。

本次调查涉及PET树脂产业链多个生产环节。PET调查范围包括符合相关产品定义的原生树脂、再生树脂及PET-G共聚酯,上游原料包括对苯二甲酸(TA)、单乙二醇(MEG)和精制间苯二甲酸(PIA)。其中,PET树脂涉及包装、纺织、建筑和先进材料等工业领域。
欧盟委员会将调查第三国对欧盟相关化学品的出口增长情况,并评估进口规模变化与欧盟生产商经营损害之间的关系。欧盟委员会指出,欧洲相关化学品制造商正面临来自第三国的进口竞争压力,全球产能过剩进一步加剧了市场供应压力。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公布的程序,相关利益方须在调查启动后15天内向欧盟委员会登记参与意向,并在21天内提交书面意见、调查问卷及支持性证据。相关企业还可以在21天期限内申请听证,调查材料由欧盟委员会贸易与经济安全总司负责接收。
欧盟委员会可在符合调查条件时采取临时保障措施。最终保障措施需要获得欧盟成员国特定多数支持。根据欧盟公布的程序安排,如采取临时措施,最终措施须在临时措施实施后200天内出台,同时调查原则上应在启动后9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下最长可延至11个月。
欧盟现行贸易救济措施已涉及PET产业链多个产品,包括针对中国PET进口的反倾销措施、针对印度PET进口的反补贴措施,以及针对韩国和墨西哥对苯二甲酸、沙特阿拉伯和美国单乙二醇进口的反倾销措施。本次保障措施调查属于另一项独立贸易救济程序,适用范围涉及来自欧盟以外多个贸易伙伴的相关化学品进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