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长签署403法案保障临终医疗援助选择权
2025-10-1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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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终结选择法案》曾因妥协设定了2031年的失效日期,以让加州收集统计数据,评估其运作情况,判断有尊严地死去是否仍是加州人的权利。该权利适用于身心健全、年满18岁、被诊断为绝症且生命期限六个月或更短、能自行服用药物者。如今数据表明,这项法律并未被滥用,反而被严重低估。然而,反对者常基于宗教等原因试图废除它,称只有上帝能赋予或夺走生命。2025年10月7日,加州州长加文·纽瑟姆签署参议员凯瑟琳·布莱克斯皮尔提出的参议院第403号法案,取消“日落日期”,永久保障了未来几十年可能需要临终医疗援助者的选择权。

临终关怀组织创始董事会成员、患有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的琳恩·卡尔金斯通过电子邮件表示,得知可永久享受这项服务感到欣慰,“这关乎选择、同情和自主”。恩西尼塔斯民主党议员布莱克斯皮尔举办研讨会,数百人参加,会上专家小组讨论热门问题,她也阐述了对选择权的主张。她称,患有痛苦和衰弱绝症的加州人应有权选择避免无谓痛苦、有尊严地死去,且不用担心选择失效。支持者强调该法律有许多保障措施,如医生确定请求者有能力做医疗决定、未受胁迫,被告知可选择方案且可随时改变主意,诊断和预后由第二位医生确认,至少间隔48小时两次口头请求临终医疗药物并提交见证书面请求。目前尚无滥用或被逼迫致死的可靠报告。

“加州生命终结选择”组织执行董事马克·格林伯格表示,对州长签署法案确保绝症患者有尊严离世权利感到高兴,这将为加州人带来慰藉。布列塔尼·梅纳德2014年被诊断脑癌后成为医疗辅助死亡倡导者,她曾搬到俄勒冈州掌控最后时光。其直言不讳的倡导促使加州2015年通过《生命终结选择法案》,如今卡尔金斯等人的努力保留了该法案。其他11个州有类似法律且未到期,但反对者誓言继续在法庭抗争加州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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