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度网讯,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
《通知》要求: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后,要按规定通过在线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除国家能源局规定的豁免情形外,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据文件显示,此次清单中共包含三大类光伏发电项目,其中海光项目22个、共计2808MW;渔光互补35个、共计2702MW;屋顶分布式项目23个、共计729MW。
以下为原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