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江西公司在吉安市遂川县投资建设的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已通过公司组织的专家竣工验收。该项目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建设。
该项目位于吉安市泉江镇新溪村,利用约500亩无立木林地建设。项目二期装机容量为28兆瓦,配套建设一座110千伏升压站及一套4.2兆瓦/8.4兆瓦时的储能系统,所发电力通过线路接入当地220千伏变电站。预计项目投产后,年发电量约3000万千瓦时。
项目验收期间,专家组依据相关规范与标准,通过现场核查、资料审阅及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光伏组件、储能设备、升压站、线路工程及环保水保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与评估。
该光伏发电项目的建成,预计每年可节约一定数量的标准煤,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