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政府为强制矿业企业投资国内冶炼、提升矿产价值链,近期依据《2025年财政法案(第7号)》第12I条,正式对“未加工铬矿”征收10%的出口税。根据法案定义,“未加工铬矿”不仅包括原矿和矿粉,甚至涵盖了经破碎、研磨和清洗的初级加工品,以及制成球团或锭块的铬精矿,明确将最终产品“铬铁”的冶炼环节锁定为税收豁免的唯一条件。此项新政的核心在于其独特的计税方式:税额将依据“报关价值”与“出口当日铬铁市场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计算,这意味着出口初级产品的税基将大幅提高。 同时,税款必须以美元等外币缴纳,以确保国家获取外汇。
新政的计税机制旨在通过强大的经济抑制手段,重塑矿业投资方向。 对于出口初级铬产品的矿商而言,基于高价值铬铁价格计算的10%税费将严重侵蚀其利润空间。政府此举意图明确,即通过财政政策,使出口任何中间产品在经济上失去吸引力,从而迫使企业将投资转向国内建设资本密集、高耗能的冶炼厂。津巴布韦的矿业企业因此面临明确但艰巨的选择:要么筹集数亿美元资本在国内建设或合作建设冶炼设施,并应对该国众所周知的电力与基础设施挑战;要么承受新税制对现有商业模式盈利能力的直接冲击。
这项针对铬矿的出口税政策,是津巴布韦一次高风险的工业化政策实验。 其实施效果将成为检验财政强制手段能否成功催化其国工业化的关键案例。政府的赌注在于行业将选择投资,但批评者担忧,对外币税款和巨额资本支出的同时要求,可能在新冶炼厂投产前引发现金流危机,反而抑制生产。这项“铬条款”的成败,将深刻影响津巴布韦矿业乃至类似资源型国家的产业转型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