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强制要求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碳披露并抵消20%排放
2026-02-19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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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金融监管局(FRA)于2026年2月15日发布第36号决定,强制要求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碳披露与抵消,标志着环境风险正式融入金融监管体系。根据规定,资本超过特定阈值的公司需测量排放量、每年公布碳足迹,并通过受监管的市场机制抵消部分排放,这使气候披露从自愿行为转变为监管义务。

该法规适用于发行资本或净资产超过1亿埃及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这些实体必须报告运营和车辆的Scope 1排放以及购买电力和冷却的Scope 2排放,符合国际公认的会计标准。报告需经认可机构验证,首次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底,后续与财年报告周期同步。不合规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影响许可状态。

决定的核心要求是公司抵消约20%的披露排放,须在申报后90天内通过埃及受监管的自愿碳市场购买减排证书完成。这一机制旨在刺激市场流动性和需求,FRA监管该市场,目前包括约17万张已发行碳证书、34个注册项目和八个验证机构。通过将合规与许可挂钩,监管机构确保持续参与和可信度,执法权力源自更广泛框架,使埃及交易所推出非洲首个受监管的自愿碳市场。

投资和外贸部长穆罕默德·法里德将该法规描述为可持续金融制度化转型的一部分,他表示:“埃及已从理论可持续性讨论转向可持续融资体系的全面制度化应用。”他强调,埃及中央银行和FRA的合作改革为可持续金融工具和国际投资流动创造了支持性环境,包括建立监管可持续性挂钩债务工具的框架,如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

法里德指出,排放数据基础设施是建设可持续金融生态系统的关键,他说:“建立准确的排放数据库是该体系的‘基石’,并强调‘无法测量的东西就无法管理’的原则,确保绿色融资工具针对真实市场需求。”披露规则和碳足迹报告反映了环境因素融入金融决策的方向,框架采用比例原则,较大公司需进行更广泛披露,符合国际标准如S1和S2要求。

埃及的自愿碳信用体系持续扩展,拥有约16万个注册信用,并完善了监管和会计框架。官员们预计下一阶段将扩展可持续性实践,加强气候项目融资渠道。法里德强调区域和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如国际金融公司的支持作用。总体而言,FRA的决定引入气候问责制,加强碳市场基础设施,将可持续金融定位为监管基石,协调资本市场、披露框架和碳交易机制,以支持经济韧性和气候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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