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 进一步加强海砂开采管理
2026-05-2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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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网讯,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发布通知,围绕海域海砂开采管理提出多项具体要求,旨在规范海砂资源开发秩序。

通知提出,要陆海统筹有序投放海砂采矿权。各地需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海砂资源调查评价,提前规划开采布局,在分析砂石市场运行的基础上,保障海砂供需平衡,有序投放采矿权。

在出让交易环节,通知要求从严管理。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须严格执行“两权合一”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严禁违规设置不合理、歧视性、限制性或倾向性的出让条件,禁止违规增加前置资格审查,不得以行政手段干预矿产品交易和流通。

通知还规范了海砂开采“两权”续期工作。因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已设海砂采矿权到期,但有偿取得的海砂资源尚未采完的,若开采区域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可办理采矿权续期。续期合同需明确剩余开采总量,严禁超量开采。符合续期条件的,可按规定同步办理海域使用权续期,两者权利期限应一致,海域使用金按首次出让时的价格标准一次性缴纳。

通知强调,需加强海砂开采的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应督促企业按批准范围和方式规范开采,落实海洋生态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环境影响。同时,配合海洋执法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共同维护海砂开发秩序,打击盗采行为。(信息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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