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度网讯,中国广西自治区安委办近日印发《全区煤矿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煤矿采掘工程进行全面清查,以规范采掘管理、杜绝隐蔽工作面及使用“真、假”两套图纸弄虚作假、蓄意逃避监管的行为,从源头消除重大隐患,严厉打击恶意隐蔽采掘地点进行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的行为,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守牢煤矿安全发展红线底线。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为全区所有正常生产、建设以及具备生产条件的停工停产煤矿,特别是系统复杂、采掘布局不合理、采掘接续紧张的煤矿。整治内容聚焦10类问题:煤矿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和隐蔽工作面(隐蔽工程);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采煤工艺;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技术标准;生产的水平、采(盘)区、采煤工作面是否编制有相应设计并按设计施工;建设、技改煤矿是否按审批的设计作业;是否编制有采掘作业计划并按计划执行;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存在假密闭墙;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存在入井人员不带定位卡、隐瞒入井作业人数的行为。各市需重点排查隐蔽工作面是否全面排查到位、清仓见底,是否全部采取针对性封闭措施,对发现隐蔽工作面的煤矿处罚力度是否足够,是否对严重违法的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煤矿管理层从严从重处罚,追究了多少人的刑事责任,以及是否简单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专项整治自方案印发日起至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即日起至6月底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11月底为自治区、市、县(市、区)排查阶段;12月为自治区有关部门抽查阶段。
《通知》明确了各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需结合日常监督执法计划,组织专家组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对煤矿用人量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核实查处。各级电网(供电部门)需对煤矿用电量进行适时监测。各级发改(能源)部门需对煤矿出风量进行监测。各级自然资源部门需对煤矿出煤量进行监测。各级公安部门需对煤矿火工品的消耗量进行监测。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专项整治意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对于有隐蔽工作面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保持严查重处高压态势。同时,对主动上报隐蔽工作面的煤矿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发现的隐蔽工作面,责令煤矿企业在适当位置封闭,并安装视频进行重点监控。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作为本企业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需组织制定并落实工作措施,保障所需资金、人员和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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