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度网讯,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KADI)提议对从八个国家进口的均聚聚丙烯(PP)树脂征收反倾销税,税率范围在5.52%至36.62%之间。
该拟议反倾销税针对HS编码3902.10.40的产品,适用于来自中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沙特阿拉伯、新加坡、韩国、泰国和越南的进口产品。在6月2日发布的一份文件中,KADI认定这些国家的多家公司存在倾销行为,导致印度尼西亚PP生产商国内销量、市场份额及产能利用率下降,进而影响其现金流、投资回报和增长进程。
具体税率因国家和企业而异。中国方面,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适用5.52%,其他中国公司为18.01%。马来西亚乐天化学钛(马)有限公司为30.45%,边佳兰石化有限公司及其他马来西亚公司均为36.62%。菲律宾所有公司统一为20.67%。沙特阿拉伯税率分化明显:拉比格炼化公司35.26%,沙特欧洲石化公司8.64%,延布国家石化公司、沙特延布石化公司及沙特卡扬石化公司均为19.23%,其他沙特公司35.26%。新加坡埃克森美孚亚太私人有限公司不适用,聚烯烃(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及其他公司为28.38%。韩国公司税率在10.55%至10.90%之间,其中Ulsan PP和PolyMirea均为10.90%,S-Oil为10.55%,现代公司、韩华道达尔能源石化及晓星化学均为10.86%,其他韩国公司20.32%。泰国HMC聚合物19.50%,IRPC公共20.55%,泰国聚乙烯19.99%,其他泰国公司20.55%。越南晓星Vina化学7.07%,龙山石化及宜山炼油与石化均为17.32%,其他越南公司17.32%。
反倾销调查于2024年10月24日启动,应本地聚烯烃生产商PT Chandra Asri Pacific Tbk的请求。拟议的反倾销税有待相关主管部门批准。2025年2月,KADI在另案调查结束后,建议对来自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阿联酋和越南的PP嵌段共聚物树脂征收7.17%至29.01%的反倾销税。该调查由PT Chandra Asri Pacific Tbk于2023年8月发起,针对PP嵌段共聚物的反倾销税尚未实施,此后未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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