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体系迎来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AI版权裁决。联邦法官在汤森路透诉罗斯情报一案中作出简易判决,认定罗斯情报未经授权使用汤森路透旗下Westlaw的判例摘要训练其AI法律研究平台,侵犯了知识产权。这一裁决或将影响目前美国法院正在审理的超39起AI相关版权诉讼,为版权持有者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

罗斯情报曾辩称,其AI通过分析文档和查询搜索功能重塑了判例摘要的用途,具有变革性,符合合理使用原则。然而,法官斯蒂芬诺斯·比巴斯驳回了这一观点。他指出,罗斯的平台实质上是以竞争性方式复制Westlaw服务,未赋予材料新的意义或目的,且其商业动机进一步削弱了辩护理由。雪城大学知识产权法教授舒巴·戈什评价此裁决为汤森路透的重大胜利。尽管案件尚未完结,这一阶段性成果确认了版权保护在AI训练中的适用性。
与生成式AI(如OpenAI开发的模型)不同,罗斯的AI并非生成新内容,而是输出既有司法意见。生成式AI常依赖公开数据训练,产出文本、图像等内容,其开发者多以合理使用为由辩护,认为产出具有变革性。然而,版权持有者常指责生成式AI产出与训练数据过于相似,构成侵权。比巴斯在判决中明确区分了两类AI,强调罗斯的非变革性使用直接损害了Westlaw的市场利益。
专利律师兰迪·麦卡锡指出,比巴斯聚焦“对原始作品市场影响”的分析可能成为版权持有者对抗生成式AI开发者的关键依据。不过,他提醒该判决适用范围较窄,可能面临上诉挑战。律师马克·勒扎马则认为,这一推理可能扩展至生成式AI领域。例如,新闻机构可能主张,AI利用其文章训练并争夺用户注意力,与罗斯案例并无本质区别。
此裁决表明,仅将受版权保护的材料用于AI训练并不必然构成合理使用。它为知识产权法在AI时代的适用提供了初步指引,但对生成式AI的广泛影响尚待观察。随着更多案件推进,法律界将进一步明确AI技术与版权保护的界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