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C版)的通知
2025-04-24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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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C版)的通知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审查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C版)的请示》(海核核安发〔2023〕283号)、《关于批复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C版的请示》(海核发〔2024〕29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C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有效落实核安全全面责任,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保持并不断提高核安全管理能力,切实做好对承包商的管理。若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你公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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