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度网讯,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人社”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人社领域人工智能场景建设和应用落地,从平台、数据、算法、生态4个方面提出基础设施构建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同志在答记者问中明确,将搭建人工智能应用平台,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和人工智能语料库,开发人社行业算法模型,并建立制度标准和发展生态。
平台层面,《实施意见》提出构建“1+N+32”的人社行业领域人工智能协同发展格局。其中,“1”是部级平台,“N”是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32”是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平台将会同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统筹建设全国人社人工智能应用平台,形成面向就业、社保、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业务场景的人工智能应用基础设施。
数据层面,人社行业将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和人工智能语料库。数据来源主要围绕政策文件库、业务知识库、案件案例库等内容展开,并在部省两级统筹推进数据治理、数据标注和数据加工。人社领域业务文本多、政策层级多、办事规则细、地方差异明显,普通通用模型很难直接处理社保待遇、就业服务、劳动争议、职业培训、人才评价等专业问题,因此需要把政策条文、经办规则、案例材料和业务知识转化为可训练、可检索、可调用的数据资源。
算法层面,四部门提出建设人社行业算法模型,协同推进人社行业大模型、智能体、工具等开发应用。人社大模型可以面向政策问答、材料预审、业务辅助办理、智能客服、岗位匹配、培训推荐、劳动关系风险识别等场景提供能力。智能体则更偏向流程型任务,比如根据用户身份判断适用政策,拆解办理步骤,调用知识库核对材料,生成业务提示,辅助经办人员完成复杂事项处理。
《实施意见》还明确,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术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等可按需选择使用相关模型、智能体和工具。这意味着“人工智能+人社”不会只停留在政务窗口问答,而是会进入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人才评价、人力资源服务、社保经办和劳动关系治理等多类业务系统。
生态层面,政策提出制定人社行业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高质量数据集等配套制度措施,建设人社行业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标准体系。标准内容将涉及应用场景定义、数据集建设、模型调用、结果校验、安全防护、个人信息保护、政务信息保护和应用评估等环节。人社业务涉及大量个人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和职业发展信息,模型应用必须在数据授权、权限控制、敏感信息脱敏、访问留痕和结果可追溯条件下运行。
在应用推广上,人社行业将建立协调机制,并通过“揭榜领题”等方式开展创新应用。后续项目更可能围绕高频办理事项、跨地区协同事项、就业岗位匹配、职业技能评价、公共服务咨询、社保业务辅助审核、劳动争议案例检索等场景展开。整套技术链条将由平台提供算力和应用入口,数据集提供训练与知识基础,行业模型和智能体负责业务推理,标准体系负责安全合规和应用边界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