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度网讯,中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自然资源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防范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克服麻痹思想,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靠前指挥,推动防灾责任、应急预案、防范措施、管控手段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灾主体责任,严控重大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和人口密集区地质灾害风险。同时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防灾力量整合和应急力量预置,组织群众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动与灾区应急部门联系提供应急测绘保障,并紧盯重点时段、区域和部位,组织专业队伍巡查排查,加强风险研判和预报预警,及时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
海洋灾害预警预报方面,《通知》强调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做好风暴潮、海浪实况监测和多渠道滚动发布预报预警,特别加强海水倒灌淹没风险预警。要紧盯高风险区域细化防御预案,为加装防潮避浪设施、人员转移、船只回港等提供科学依据。自然资源部系统相关单位需加强联防联控,完善与系统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海事、交通、应急等部门的合作共享,强化应急联动。国家海洋预报中心和海区局要密切配合,根据需要派出应急专家组支持地方海洋灾害应急处置,提升风暴潮、海浪、海水倒灌等海洋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安全防范工作聚焦重点部位:一是加强集中办公区、产权小区、出租房屋和在建工程等区域防汛隐患排查,配备防汛物资,强化配电室、机房、实验室、仓库等重点部位防护。二是加强野外作业安全防范,野外作业项目承担单位需强化外业安全管理,辨识风险源,管理好车辆、无人机、防雷防汛等装备,严格审批避免在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频发期作业。三是船舶管理单位要密切关注台风动态,执行海事部门防台风要求。
应急值守方面,自然资源部系统独立办公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需坚守岗位,完善突发事件快速报送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通知》指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将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和群众投身抢险救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