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参议院通过社区太阳能法案 预计新增5.4GW
8月30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参议院以30票赞成、10票反对通过AB 1813《社区可再生能源计划法案》。该法案此前已于5月22日获州众议院通过,参议院8月27日对文本作出修订,因此目前仍需州众议院同意参议院修正案,随后才能提交州长审议。
AB 1813拟调整加州现有客户可再生能源订阅计划。按照8月27日修订文本,纳入计划的社区可再生能源项目单个发电设施装机容量不得超过5MW,配套储能功率不得超过5MW;项目须配置与可再生能源设施同等功率、持续时间至少4小时的储能系统。整个计划新增项目容量上限为4GW,或自项目开放登记起运行7年,两项条件中先达到者即停止接收新的社区可再生能源项目。
法案要求至少51%的计划容量服务于低收入用户,并允许居民通过订阅社区可再生能源项目获得相应电费抵扣。对于被认定为负荷修正资源的社区可再生能源设施,用户账单抵扣额将根据分布式能源资源的避免成本确定;监管机构可在避免成本计算中采用实际批发市场电价计算能源供应部分价值。
项目选址还需与订阅用户位于同一个本地可靠性区域。法案要求项目建设人员执行当地现行工资标准,并规定项目开发条件应兼顾社区可再生能源设施的开发和融资可行性。项目运行后需记录小时发电量、储能充放电数据、参与用户小时用电量以及各组成部分的发电容量等运行信息。
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今年6月已经完成现行Community Renewable Energy计划的实施细则,现行机制以Renewable Market Adjusting Tariff定价框架确定项目补偿,并要求非参与用户承担的费用不得超过项目所产生的避免批发电力成本。AB 1813拟进一步改变社区光伏和储能项目的价值核算及订阅抵扣机制。
按照法案安排,加州能源委员会将通过公开程序评估社区可再生能源设施作为负荷修正资源的能力;如果评估确认具备相关能力,委员会须在2027年12月1日前确定项目需要满足的具体属性。此后,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须在180天内采用或修改客户可再生能源订阅计划,并建立相应的负荷修正资源认定机制。
法案还要求,在新的社区可再生能源订阅计划采用或修改后24个月内,监管机构向州议会提交首份实施报告,此后每年报告参与项目、订阅用户及低收入用户参与情况,相关报告要求持续至2034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