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斗山能源宣布,其捷克子公司斗山斯柯达电力与捷克电力公司(CEZ)签署了更换泰梅林核电站1号和2号机组发电机的合同,合同总价值达3000亿韩元。

当地时间9月10日,签约仪式在捷克布拉格CEZ总部举行,CEZ首席执行官Daniel Benes、斗山能源电力服务BG总裁Son Seung-woo(孙升宇)、斗山斯柯达电力公司总裁Lim Young-ki等各公司代表出席。
该合同涵盖发电机及辅助设备(BOP,Balance of Plant)的供应与更换,以及竣工后15年的长期维护。其中,斗山斯柯达动力将担任总承包商并监督施工,斗山能源负责提供发电机设备和技术支持。
泰梅林核电站1号和2号机组(各1125兆瓦)是位于捷克共和国南波西米亚地区的两座商业运营核电站,由捷克国家核电站公司(CEZ)运营。目前,CEZ正在实施分阶段的核电站现代化项目,以确保核电站至少60年的长期运行,此次合同正是该项目的一部分。
斗山能源BG总裁孙升宇表示,这是自去年宣布向斗山斯柯达动力转让发电机生产技术以来取得的首个订单,公司很荣幸能为捷克能源行业做出贡献。他还称,将以通过国际招标确认的“斗山团队”核电站业务竞争力为基础,拓展包括欧洲在内的全球市场。
据了解,去年斗山能源宣布了投资和技术转让计划,以支持斗山斯柯达电力确保自有发电机产能。今年2月,斗山斯柯达电力成为首家在捷克共和国布拉格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电设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