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内容。
《若干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支持上海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中发挥引领作用,以更快的审评速度、更优的服务质量、更开放的政策环境、更协同的区域合作,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资本和人才向上海集聚,助力上海打造世界级生物医药产业高地。
据悉,《若干措施》从支持研发创新、深化国家改革试点、提升审评审批质效、扩大高水平开放合作、构建全生命周期监管、强化监管能力建设6方面,提出22条举措。
《若干措施》明确,上海将争取境外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和仿制药立卷审查试点,加快首仿品种上市;遴选符合条件的品种开展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推进重大外资项目跨境分段生产试点,并提供通关便利;鼓励医疗机构加快开展自行研制使用体外诊断试剂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