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度网讯,2025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区煤电容量电价标准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2026年1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由30%调整至50%,即容量电价调整为165元/千瓦·年(含税)。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将积极跟踪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执行情况,结合煤炭价格变化、煤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适时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如国家容量电价政策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为原文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