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中国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流程,稳定医药企业预期,国家医保局起草了《参照药预沟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1月9日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各方意见。

在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中,参照药的选择至关重要,它是测算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关键依据。目前,中国已引入参照药做法,但国家医保局认为,为进一步提升参照药选择的科学性、公正性与规范性,有必要单独设立沟通环节。通过这一环节,专家可在目录调整工作启动前,就参照药的选择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建议。
此次参照药预沟通工作将优先从1类新药入手,涵盖按国家药监局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上市的1类化学药、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以及1类中成药。同时,考虑到药品审批时间因素,对于尚未获批上市,但国家药监部门已受理上市申请且通过技术评审的1类新药,企业也可提前申请参与预沟通。
企业可自愿向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提出参照药预沟通申请。该中心会同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将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并及时向企业反馈是否受理。公众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在2026年1月16日17:00前向国家医保局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