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作物科学家和推广专家弗雷德·贝洛、康纳·西布尔等人,在与伊利诺伊州农民交流时,常被问到“生物制剂有什么用、是否有效”的问题。尽管他们乐于分享基于数十次试验和已发表研究对天然生长刺激剂的了解,但新产品不断涌入市场、监管环境混乱,使得农民的需求并不明晰。

贝洛指出,在推广讲座中,他们发现农民和公司称相关产品为生物制品,而科学文献和监管机构称之为生物刺激素,且不同产品受相同监管(若有监管的话),术语令人困惑。这一认识促使贝洛、西布尔和同事Juliann Seebauer深入研究,其评论文章《生物刺激素还是生物制剂?定义、分类和调控微生物接种剂的复杂性》已发表在《农业与环境快报》上。
从基本意义来讲,生物制剂和生物刺激素是活性微生物接种剂和非活性天然化学物质或提取物,施用于土壤、种子和植物以促进生长,可通过提高肥料效力、减轻作物胁迫、改善土壤健康等机制实现。西布尔介绍,最初生物制剂是大豆接种物,已存在几十年甚至一个世纪,后来腐殖酸、黄腐酸、水解物、藻酸盐等产品主要用于特种作物,在这些系统中,提高作物质量的措施作用显著。
这些产品在特色作物领域站稳脚跟后,行业转向玉米和大豆等行栽作物,市场爆炸式增长,数百种含不同活性成分、承诺各种功效的产品涌现。贝洛称,很多时候市场营销超过实际研究,且缺乏统一术语和监管不一致加大了监管难度,很多活菌目前在州一级作为肥料监管,基本没有针对它们的监管程序。
作为大学土地赠与使命的一部分,贝洛和西布尔等人要向公众和政策制定者提供基于研究的公正解决方案。他们深入研究产品,试图向农民阐明市场产品情况,让政策制定者更容易应用合理法规。
尽管产品可按活性成分分为十几个类别,但研究人员呼吁简化。西布尔表示,市场太大,不能再简单归类,且最终客户是农民,需用他们理解的语言,建议把“生物制剂”与微生物联系起来,“生物刺激素”与非生物产品联系起来,以澄清术语。
研究人员认为,这种术语区别对行业适当监管至关重要。目前,美国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灭鼠剂法案》仅定义了活微生物接种剂,符合植物接种剂资格的产品不受该法案监管,且没有政策确认标签上微生物是否存活并以所列浓度存在。标签审批在州一级进行,虽有标签保证和有效期要求,但无成熟第三方检测程序执行公司声明,且各州流程独特,同一种产品在不同州分类不同。
西布尔还指出,从风险角度看,将生物制品和生物刺激素归入同一监管框架无意义,微生物会变异,若与致病菌株密切相关,需额外监管考虑。
更多信息: Connor N. Sible 等人,《生物刺激素还是生物?微生物接种剂的定义、分类和调控的复杂性》,《农业与环境快报》(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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