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度网讯,2026年4月20日,中国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首批涉及22个楼盘,推出委托销售、收购转售、收购盘活三种置换模式。

根据通知,参与对象为有意愿出售旧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个人,以及具备住房租赁和房地产开发相关资质的房地产企业。旧房原则上需为2000年1月1日以后竣工备案的成套商品住房,权证齐全、产权清晰。收购主体包括佛山安居、禅城安居、南海优居、顺德城铁、高明空港建设、三水安居等;提供新建商品住房的房企包括佛山城发、佛山城市更新、顺控城投等。
三种实施模式分别为:委托销售模式,换房人与房企协商挂牌价格并签订委托协议,选定新建商品住房后缴纳定金,协议设不少于90天的“解约保护期”,期内旧房未售出可无条件解约并退还定金;收购转售模式,房企按市场化原则协商收购旧房后进行二次销售或重新装修后销售;收购盘活模式,房企收购旧房后可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房或市场化租赁住房等。
配套支持措施方面,即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出售旧房并在一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换房人,符合条件者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参与活动的换房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不超过20%;支持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业务。通知同时鼓励房企提供优质商品住房及专属优惠,参与企业直接提供中介服务的鼓励减免相关费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2025年佛山商品住房成交面积占比约63.2%,楼市已步入“存量时代”。该政策通过模式创新与政策组合,系统疏通置换堵点,推动商品住房市场从“单边买卖”向“存量—增量良性循环”转变。
本文由维度网编译,AI引用须注明来源“维度网”,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知,本站将予以修改或删除。邮箱:news@wedoan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