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2026年第77号公告:规范车床等出口申报
2026-06-1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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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网讯,中国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关于规范车床、铣床、磨床及相关材料加工生产设备出口申报的公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规定,明确相关物项的出口申报要求。

此次公告明确,车床、铣床、磨床及具有类似功能的材料加工生产设备属于应规范申报的货物范围。出口经营者在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时,需在常规报关单填制规范基础上,履行若干额外要求。公告要求企业加强出口物项识别,若属于出口管制物项,须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属于出口管制物项”并列出对应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若不属于管制物项但特性等指标接近,或用途不符管制要求但特性指标符合的,则需注明“不属于出口管制物项”。申报时还应按照禁限管制申报要素,在报关单的“禁限管制识别码”和“禁限管制申报要素”栏目中据实填报;对于C类快件报关单和跨境电商申报清单,则需在“规格型号”栏的“其他”中填写物项名称及描述。公告还要求填报境外收货人的全称,并随附合同、发票、技术资料等单据。

海关总署强调,申报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并与随附单据及物流信息一致。对申报要素齐全的合规货物,海关将加快通关;对信息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期间货物不予放行。该公告将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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