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六台核电机组延长运行期限
2026-01-30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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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第二大核电运营商Vistra公司现已完成其全部核电厂的运行期限延续计划,旗下六台核电机组的运行年限均达到60年以上。

随着美国核监管委员会(NRC)批准佩里(Perry)核电厂运行期限延长计划,其运营商Vistra公司所有核电机组现已至少完成一次运行许可证延续。

位于德州的佩里核电厂于1986年首次并网发电,机组型号是通用电气沸水堆(BWR-6)。该反应堆在获批功率提升后,额定热功率为3758 MWth,净电功率为1268Mwe。其现有运行许可证(编号NPF-58)原定于2026年11月7日到期,目前仍处于初始40年许可期内。根据《联邦法规》第10编第54部分“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延续要求”,能量港湾核能公司(Energy Harbor Nuclear Corp)于2023年7月向NRC首次提交了许可证延续申请。在获批20年运行许可证延续后,该电厂可运行至2046年11月7日。

美国《原子能法》规定,商业核动力堆的初始运行许可期限最长可达40年,NRC法规允许在初始期限后可进行延续,每次最多可延长20年。是否延续取决于对核设施在拟议延长期限内能否持续安全运行的评估。法规对许可证延续的次数并无限制。

2019年12月,NRC批准将比弗谷(Beaver Valley)核电厂1号和2号机组、戴维斯-贝斯(Davis-Besse)核电厂、佩里核电厂以及相关乏燃料贮存设施的运行许可证,从第一能源核能运营公司(FirstEnergy Nuclear Operating Company)和第一能源核能发电公司(FirstEnergy Nuclear Generation Company)转让给能量港湾公司(Energy Harbor Corp.)、能量港湾核能发电公司(Energy Harbor Nuclear Generation LLC)以及能量港湾核能公司。这次转让是基于第一能源解决方案公司(FirstEnergy Solutions)破产程序完成的。

NRC对许可证转让申请的审查结论是,能量港湾核能公司在财务上具备成为比弗谷、戴维斯-贝斯和佩里核电厂业主的资格,同时在财务和技术上具备运营这些电厂的资格。此外,NRC还认为,由于电厂现有退役基金将一并转让,新持证方满足NRC退役资金保证要求,且这些设施不受外国实体拥有、控制或主导。

2024年3月,Vistra公司成功收购能量港湾,由此承担上述电厂所有许可证相关责任。此前,Vistra已负责科曼奇峰(Commanche Peak)核电厂双机组的运营,其两台西屋压水堆分别于1990年和1993年投运,核电厂额定功率为2400 MWe。通过此次收购,Vistra成为美国第二大核电业主和运营商,旗下四座核电厂共六台反应堆总装机容量超过6500 MWe。

NRC为佩里核电厂许可证延续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了许可证延续、不延续以及替代核电发电方案对环境的不同影响。基于评估结论,NRC认为许可证延续是环境友好的一个选择。NRC未附加额外的许可证条件,但电厂仍需遵守联邦、州以及地方机构对其运营的其他要求。2025年4月30日,NRC批准发布了最终环境影响报告书。

NRC的安全审查旨在确定申请者是否充分证明老化效应不会对任何系统、结构和部件的预期功能产生不利影响。申请者须证明老化效应能够得到有效管理,确保预期功能在运行期限内得以维持。安全审查结果于2025年5月公布。

Vistra表示:“此次20年许可证延续展现了我们有力的安全文化、电厂的良好状态以及员工的专业素养。”最终,佩里核电厂是否继续运行将由相关能源规划决策方和Vistra公司一起根据电力需求或州管辖范围内的其他因素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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