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位于迪拜的全球最大船舶回收买家GMS,近日呼吁欧盟将符合香港公约(HKC)标准的印度拆船厂纳入其批准的回收设施列表。尽管印度拥有110家持有IACS成员船级社颁发的HKC符合声明的船厂,但欧盟船舶回收法规(EU SRR)批准的设施中尚未包括任何印度设施。
印度作为全球最大的船舶回收国,其符合标准的船厂数量远超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后两者仅有少数或刚刚批准首批HKC设施。GMS指出,欧盟方面的"政治意愿缺失"是主要障碍,印度船厂已提交35份正式申请并接受至少十次欧盟委员会的检查和审计,但十多年来无一获得批准。
GMS分析显示,印度阿朗设施的回收流程中,75%的船体钢材可直接重新轧制成板材和梁材,无需能源密集型熔化,相比原生钢生产减少约58%的碳排放。印度船厂可回收超过98%的船舶材料,而欧洲拆船设施采用的碳密集型程序不如印度次大陆的可持续。
该公司引用2023年数据表示,欧洲出口了1920万吨废金属到亚洲,液化钢材所需能源和运输排放远超印度等主要回收国采用的更可持续程序。此外,GMS提到香港公约与巴塞尔公约的不一致问题,后者禁止危险废物越境转移,但冲突可通过设施层面评估而非地理排除解决。
专家一致认为全球回收能力长期短缺,Bimco估计到2032年至少需回收15,000艘船舶。作为对比,印度作为最大拆船国,四十年来回收了8,500艘船舶。GMS的呼吁旨在促进更高效的全球船舶回收,以应对未来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