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度网讯,蒙古国乌兰巴托市图拉公路工程已恢复施工。针对该公路工程项目,蒙古国自然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部长策德·桑格奥其尔、国务秘书沙·巴特巴亚尔与首都行政长官副职特·达瓦达莱、首都道路发展局局长巴·奥德巴亚尔以及项目承包商中资企业昊远通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举行了三方会谈。

会谈中,自然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部长策德·桑格奥其尔提出要求,该公路工程实施必须完全符合蒙古国环境法律法规,并向相关机构下达了明确的任务和指示。策德·桑格奥其尔表示,任何建设项目都必须服从蒙古国法律。“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项目。政府将严厉停止任何损害环境和公民利益的活动。”政府在履行法律执行职责的框架内已停止了该项目的活动。
未来,该公路工程实施将完全符合环境影响评估及当年度环境管理计划。将消除此前出现的违规行为,补偿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并对砍伐的柳树处以赔偿金。监督检查工作不会放松。策德·桑格奥其尔提醒称,在该公路工程的各个阶段都要执行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使监测工作常态化,并每两年进行一次审计监督。
自然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部长宣布,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法》第9条第9.3款,以及依据自然环境与旅游部部长2019年10月29日A/618号令批准的《环境管理计划编制、审查、批准及报告规定》第3.4款的规定,已审查通过图拉公路工程2026年度环境管理计划。
会谈结束时,首都行政长官副职特·达瓦达莱、首都道路发展局局长巴·奥德巴亚尔认可该公路工程实施必须完全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并表示今后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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