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度网讯,在近日举行的“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体制——破除堵点、促进发展”会议上,越南科技部部长武海军(Vũ Hải Quân)指出,自第57号决议颁布以来,科技部已牵头制定并提请颁布了10部法律、1项国会决议、40项政府法令、12项政府决议、70项总理决定和102项通知,这是短时间内前所未有的工作量。不过,武海军强调,起草法律文件只是第一步,更大的挑战在于确保这些规定在实践中得到统一宣传和落实。会议旨在阐明政策和法律的新点,同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障碍。截至目前,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的体制已基本完善,当前问题不再是制定更多机制和政策,而是有效组织实施。
国家数字化转型局(Cục Chuyển đổi số quốc gia)副局长黎英俊(Lê Anh Tuấn)在会上就使用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的数字化转型投资、采购、服务租赁及试验开发特殊机制发表讲话,提出6大新点以处理投资中的堵点。自2026年7月1日起,随着《数字化转型法》生效,第224/2026/NĐ-CP号法令以及科技部第39号和41号通知,为使用国家财政预算的数字化转型投资、采购和服务租赁活动提供了相对完善的法律框架。

黎英俊称,新机制有6大突出创新点。第一,数字化转型被确定为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组中的一个独立预算支出领域。《数字化转型法》和《国家预算法》规定,每年国家财政预算总支出的至少1%用于该领域,第224号法令具体规定了任务和支出内容。第二,国家将为企业提供最高30%的试验经费支持,但不超过150亿越南盾;此前企业须自行承担全部试验费用,新机制有望鼓励企业大胆研发数字解决方案。第三,对于国家级数字平台和国家级数据库,第224号法令允许委托一家企业执行从研究、立项、设计到实施的全流程,以确保系统进度和同步性。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是,新规允许同一家企业对内部软件同时进行设计和实施。软件开发是一个根据用户实际需求不断调整的过程,而此前规定要求设计单位和实施单位分离,导致执行缺乏灵活性。允许一家企业承担两个阶段,有助于缩短实施时间并提高项目效率。此外,第224号法令还解决了预算价格确定中的难题。此前投资方不信任企业报价,因此害怕推进;新机制下,企业须对价格负责,投资方不承担责任。如果投资方已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充分获取报价,则对企业在报价中不实或虚报价格的情况不承担责任。这一规定减轻了投资方责任压力,有助于加快项目进度。另一个新点是,允许开发数字平台、信息系统或软件的企业继续对该系统进行管理、运维和维护。此前开发单位和维护单位往往分离,导致处理故障或升级系统时出现许多困难。新规定将确保系统的连续性、稳定性,并提高系统利用效率。国家数字化转型局领导表示,第224号法令的新规定是在总结近年来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实践的基础上制定的,旨在破除国家财政预算投资、采购和租赁服务中的机制堵点,将是今后加快数字平台、国家级数据库和数字化转型项目落地的重要基础。
会上,财政部代表表示,总理已指示财政部与科技部协调完善财政、预算和税收机制,以制度化第57号决议,同时制定薪酬、包干机制和数字化转型活动经费分配指导。财政部已补充25万亿越南盾,确保将预算的3%用于科技和创新,为与两位数增长目标挂钩的发展提供动力。但截至目前,许多部委和地方仍未拨付完已安排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