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建设部同意将胡志明市—隆城高速公路扩建项目作为《建筑法》第130条第1款b点规定的紧急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以满足隆城国际机场投入运营后的出行需求。

建设部已向财政部发出正式函件,就实施胡志明市—隆城高速公路段扩建工程作为紧急项目征求意见。为按照政府总理指示开工并完成该扩建投资项目,满足隆城国际机场预计2026年投入运营后到3号环路、2号环路和胡志明市中心的出行需求,建设部采纳了越南高速公路总公司(VEC)关于将此项目作为紧急建设项目投资的建议。
《建筑法》第130条第1款b点规定,新建、修缮、改建工程若需按照政府总理决定迅速完成,以满足保障能源安全、水资源、应对环境事件、发展技术基础设施体系等紧急问题的要求,可被认定为紧急项目。而《建筑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款明确,技术基础设施体系涵盖交通工程等工程。建设部指出,若政府总理认定该项目为紧急建设项目,依据《建筑法》第130条第3款规定,政府总理有权决定具体机制,涵盖项目勘测、设计和施工,以及建立承包商选择形式等,以加快建设投资实施进度。建设部在公报中要求财政部作为协助政府进行公共投资和招标的国家管理重点机构,就承包商选择形式及其他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具体机制向总理提出建议,以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2025年5月中旬,政府办公厅向财政部、建设部和VEC发出第4279/VPCP - CN号公文,传达政府副总理陈红河关于实施紧急建设项目下胡志明市—隆城高速公路扩建项目的建议指示。副总理责成财政部主持、配合建设部及相关机构审议VEC提出的方案,并于2025年5月21日前向总理汇报。
此前,VEC已向政府总理提交文件,请求批准以紧急建设项目形式实施该扩建项目,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此外,VEC还建议实施缩短招标程序,与调查、立项等程序同步进行,并编制施工图设计、概算,选择承包商,完成建设及其他相关工作。
关于场地清理,VEC建议总理将该项目拆分为独立子项目,分配给胡志明市和同奈省实施,VEC将根据当地需求和场地清理进度拨付资金。
此前,2025年5月中旬,政府办公厅向财政部、建设部和VEC发出第4279/VPCP-CN号公文,传达政府副总理陈红河关于实施该紧急建设项目的指示。副总理责成财政部主持、配合建设部及相关机构审议VEC提出的方案,并于2025年5月21日前向总理汇报。
此前,VEC已向政府总理提交文件,请求批准以紧急建设项目形式实施该项目,并建议实施缩短招标程序,与调查、立项等程序同步进行,编制施工图设计、概算,选择承包商,开展建设及其他相关工作。
关于场地清理,VEC建议将项目拆分为独立子项目,分配给胡志明市和同奈省实施,VEC将根据需求和进度拨付资金。项目经过地的人民委员会需优先支持确定施工期间临时设施设置地点并办理许可手续,安排材料来源,确保供应。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允许调整受影响部分的项目实施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项目实施需经过投资方案批准、项目批准、施工图设计和估算批准三个步骤。由于项目穿越两省,环境影响评价是进度关键路径。按预计工期,项目2025年11月1日开工,2026年12月基本完工,隆城大桥2027年6月竣工。若采取加急建设形式,工期可缩短2.5个月,2025年8月19日开工,2026年基本完成。
具体实施步骤上,VEC预计2025年7月24日批准项目,8月8日起审批施工图,8月13日起选择施工承包商,8月19日开工。若采用加急建设形式,工期将缩短2.5个月,于2025年8月19日开工,2026年基本完成(比通常投资程序缩短约3个月)。
VEC预计将于2025年7月24日批准该项目;自2025年8月8日起审批本工程各部(分)项施工图;自2025年8月13日起选择施工承包商; 2025年8月19日开工,其中2号环路交叉口至3号环路交叉口段(Km4+000=Km8+844.5)预计13个月建设,2026年9月竣工;从3号环路交叉口到与边和-头顿高速公路交叉口的路段(Km8+844.5+Km25+920),不包括隆城桥,建设工期14个月,预计2026年10月竣工。
隆城大桥(Km11+428.75+Km13+747.25)预计建设工期20个月,主桥预计2026年12月竣工,其余部分预计2027年3月竣工。
胡志明市—隆城高速公路扩建项目由政府指定VEC作为投资者,全长21.92公里,穿过该市。守德县属于胡志明市,隆城县、仁泽县属于同奈省。
该路线由4车道扩建为8-10车道,总投资163860.4亿越南盾(含建设期间利息)。









